安徽法院网讯 孝道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也是我们每个人该有的最基本的美德。11月17日,金寨县法院青山人民法庭就通过调解手段解决了八旬老人张某与其子间的纠纷,避免了父子对簿公堂的尴尬。
家住青山法庭辖区某镇的张某今年86岁,育有两子均已成家,老伴过世后张某一直和两个儿子一起生活。今年年初,张某身体不适想到医院做手术,两兄弟认为张某年事已高、做手术有风险不如先静养就一直没有答应送其去手术,张某认为两兄弟未尽到赡养义务,多次上访于镇、县两级政府无果后,便意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考虑到纠纷由小事引发,且属于家庭矛盾,青山法庭干警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既方便了解内情,又便于缓和冲突。
11月17日,法庭干警到张某居住地找到其了解情况,老人这才表明,长子早年务工致身体残疾,只能依靠轮椅行动,且其子女都未成家,经济压力大,基本上对自己不管不问。多年来一直由小儿子赡养,家中危房改造后,领取危房补助款时兄弟俩商量,先将置办老人后事的钱拿出来,由长子保管余款,新居置办物品前所有费用暂时由次子承担,但物品置办完后,长子一直将钱据为己有,因此张某才耿耿于怀,对长子颇多微词。找准矛盾焦点后,法庭干警立即联系张某两个儿子,从情、理、讲三个角度耐心开展调解,并着重向长子声明,虽然身体不便,但是依旧要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经过3个多小时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张某日常依旧随次子生活,长子每月需支付老人300元赡养费,二人根据医院要求处理老人手术问题。至此,一起家庭纠纷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