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搭载两个小孩醉酒驾驶,被交警查处 交警供图
11月19日晚,莞城交警在辖区开展打击涉酒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夜查行动。行动当晚至次日凌晨,共查获2名醉酒驾车违法嫌疑人。
载着孩子醉驾,被抓才后悔
11月20日凌晨0时45分许,莞城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运河东三路执勤点对途经机动车驾驶人展开吹气筛查。检查发现,驾驶人陈某涉嫌醉酒驾车,经对陈某进行送院抽血检验,其身体血液酒精含量为137.29mg/100ml,为醉酒驾车。
据陈某供述,11月19日晚10时许,其与朋友及家人在南城某卡拉OK唱歌,喝了将近两支250ml的啤酒。20日凌晨零时30分许,饮酒后的陈某突然想起孩子早上还要上学,便直接驾车搭载朋友和两个小孩回家,车辆在行至莞城运河东三路建设小学对出路段时,被交警查获。被查后,陈某对自己醉酒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
朋友走了,留下他醉驾回家
11月20日零时55分许,莞城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运河东三路执勤点查车时发现,一小轿车长时间在行车道上驻车不前,影响路面车辆通行。执勤民警遂上前检查该车,发现该车并未“熄火”,一男子正面色潮红,倚坐在驾驶位上,车内酒气熏人。
原来,该男子姓黄,黄某现场面对民警检查询问,言语混乱,一会儿连连摆手,一会儿反复强调“我没开车”“我没开车”,极力否认其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在现场执勤人员进一步查询与证据面前,黄某不得不承认其醉酒驾车的违法事实。
据黄某供述,11月19日23时45分许,黄某和朋友一起在南城银丰路某大排档吃夜宵,期间黄某约喝了三支啤酒,共计约1500ml。20日凌晨1时许,众人酒足饭饱后各自开车回家。离开时,饮酒后的黄某并没有开车,车辆是由黄某的朋友来驾驶。当车辆到达南城建设路后,黄某的朋友自己下车步行回家。留下黄某独自一人在车上,朋友离开后,黄某自行驾车回去,当车辆行驶至运河东三路建设小学对出路段时,黄某难敌醉意,将车直接停在车道上,直至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黄某身体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1.68mg/100ml,为醉酒驾车。(记者 刘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