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薛莹婕)违法在公交车上刊登医疗广告,一传媒公司拒缴工商部门的1万元罚款,最终公司负责人为此付出代价。17日,秀英区法院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香拘留15天。
2016年底,海南某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在多辆公交车上发布不符规定的医疗广告,违反广告法,被龙华区工商局罚款1万元。该公司拒不缴纳罚款,工商部门向秀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加收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1万元,执行标的额共计2万元。
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香不以为意。17日下午,谭某香受传唤到秀英区法院,辩说公司实际由其丈夫控制,其无力缴纳罚款。承办法官联系其丈夫,对方称要到法院缴纳罚款,却始终不现身。最终,法院决定对谭某香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