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两小伙打野生鸟过嘴瘾不仅犯罪还要赔钱登报道歉

日期:11-16
兰溪野生动物

本报讯打了三五只鸟,一顿美餐吃了个干净。兰溪两个小伙子不仅被判刑,还要登报抱歉。

今年32岁的徐某和33岁的毛某均为兰溪游埠镇人。去年11月,两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到隔壁村的公路边,用随身携带的自制气步枪,射杀5只野生动物珠颈斑鸠。两人将鸟装进蛇皮袋带回家,一顿美餐吃了个爽。

这样的美味让他们屡屡惦记。今年6月15晚上,两人再次以同样方法射杀7只野生动物珠颈斑鸠,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民警查获,二支气步枪及52颗钢珠同时被扣押。

经金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某和毛某所使用的枪支为具备致伤能力的气步枪。经兰溪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认定,七只鸟类野生动物为珠颈斑鸠,属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每只价值300元。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时,认为徐某和毛某使用非法工具射杀野生动物,也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实际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徐某和毛某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除被追究非法狩猎罪刑事责任外,还应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日前,两名被告人犯非法狩猎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人除共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生态修复费2100元外,还被责令在兰溪市级以上媒体赔礼道歉。这也是兰溪市首例判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两个人的道歉书已经准备好了,等该判决正式生效后就在当地报纸刊登。

本报首席记者肖菁通讯员范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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