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记者 吴伊玲 周舒婷
为顺应用电客户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的缴费习惯,以便于客户了解每月的用电量,以及掌握用电规律,并倡导全社会科学用电、节约用电,12月1日起,珠海供电局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和缴费周期统一调整为每月抄表,即珠海用电客户不再分单、双月抄表(即每两个月抄一次表)。
目前,珠海用电客户缴纳电费除了采用银行代扣的方式外,也可以选择网上营业厅、微信、支付宝、自助缴费终端等方式。珠海供电局温馨提醒市民,缴费周期调整后,用电客户需注意抄表、缴费周期的变化,按期缴交电费。
记者了解到,珠海供电局将于每月形成电费账单后,对预留手机号码的用电客户进行电费短信告知。如果市民尚未定制短信服务或者联络手机有变更的,可以通过南方电网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供电营业厅或者致电官方服务热线定制短信服务或者变更联络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