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狱霸”服刑期间欺压狱友“敛财”再获刑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与前罪剩余刑期二个月零五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值得注意的是,戎某此次再犯敲诈勒索,是在服刑期间的事。去年5月,他因犯非法拘禁罪到石家庄市某监狱服刑。这期间,他利用自己监区罪犯值班组组长的身份,对完不成生产任务的犯人进行体罚,有人受不了折磨,来向他求情时,他就让对方给监狱之外的妻子打钱。短短几个月,其妻子就收到10余名服刑人员微信转账资金共4万元。
体罚狱友谋私利
11月8日,河北省检察院官方微信披露了一起“牢头狱霸”被审案。
消息称,今年7月,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石家庄市某监狱服刑犯人戎某利用担任监区罪犯值班组组长身份,对完不成生产任务的犯人进行体罚以达到收取钱财的目的。该院随即向监狱发出线索移送通知书,督促监狱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今年6月至8月间,戎某在担任石家庄监狱监区罪犯值班组组长期间,利用监区罪犯值班组组长身份,指使其他罪犯让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的罪犯收工后在监舍以标准军姿的姿势静蹲,静蹲一般从晚上6点左右至晚上9点多。周六下午,戎某又命令这些未完成生产任务的罪犯不停歇地擦楼道两个多小时。
有犯人不堪折磨,主动找到他,希望可以得到“照顾”,戎某就给对方一个电话号码,要求对方在联系该号码主人后打款3000元。曾被其折磨的罪犯胡某介绍:“我岁数大了,实在受不了,就去找他,问能不能照顾照顾。”戎某遂给他一个电话,让他打钱给电话主人。胡某于是通过亲情电话联系了自己妻子,让妻子给对方打钱,“打完钱后,明显不受欺负了。”
罪犯妻子在家坐收4万元
监狱立案侦查后查明,戎某给别人的电话号码其实就是其妻子崔某的电话。每次有人找到戎某要求照顾时,他便把电话号码直接或通过中间人给对方,对方再通过家属和朋友微信转账给崔某。案发前,崔某已经收到10余名服刑人员微信转账资金共4万元。
除了利用体罚谋利外,戎某还指使他人向犯人兜售香烟等违禁品。法院审理查明,其狱友张某受其指使,在监区向其他罪犯高价兜售监狱明令禁止的香烟。通过个人微信收取3名罪犯家属钱财,共计2000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取2名罪犯家属钱财,共计4000元。后张某通过微信转账3800元至戎某微信上(崔某取出),自留2200元。案发后,崔某等人已向被害人退还全部赃款4.6万元。
服刑期间再犯被数罪并罚
据了解,戎某是2017年5月才到事发监狱服刑。2011年6月,其因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3年6月,因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撤销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2016年11月,法院将其暂予监外执行;2017年4月,法院决定将其收监执行;2017年5月,戎某到事发监狱服刑。
今年9月12日,检察院以戎某、张某涉嫌敲诈勒索,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提起公诉。日前,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戎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与前罪剩余刑期二个月零五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被告人张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剩余刑期十个月零九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文/本报记者孔令晗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