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打架父亲上场 拘留赔偿悔不当初

日期:11-09
侵权法官博望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日下午,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孩子间发生矛盾,家长冲动“教训”别家“熊孩子”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冲动家长赔偿受伤孩子各项损失计7000元。

2018年5月,万某得知自己儿子在校被同学孙某等人殴打,气愤之下对孙某实施了侵害行为,导致孙某多处皮肤破损,头昏胸闷。为此,万某被公安机关采取了拘留及罚款行政处罚措施。其后,孙某、万某就赔偿一事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博望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考虑到案涉未成年人,决定先行调解。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孙某的近况,并告知万某,孙某因此事身心均受到伤害。承办法官见万某隐有悔意,进而理法并用,对万某进行劝导:两个孩子还都是未成年人,不能很好处理人际关系,作为家长,不能进行正确、及时的教育和疏导,反而靠武力解决问题,不管是对孙某还是自己的儿子都是负面示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依法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的说理释法,万某深深意识到错误所在,同意了孙某的赔偿要求。

赔付过程中,万某摇着头说:“冲动是魔鬼啊!一时冲动伤害了人家,自己被拘留了也罚了款,现在还要赔偿这么多钱,真的后悔啊,以后再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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