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商家3万“热心人”获刑

日期:11-09
外卖商家诈骗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王娇)商家本来免费就能入驻外卖平台,但一餐饮店老板却谎称要收费,还能帮忙刷店铺排名,向不明真相的群众诈骗3万余元。近日,男子李某冬因犯诈骗罪,被美兰区法院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李某冬在海甸岛开店经营快餐,并在某度和某团外卖平台上线外卖送餐服务,熟悉掌握商家入驻外卖平台的操作流程。李某冬对武某浩谎称可以帮忙将其经营的小吃店入驻某团、某度外卖平台,并且上线后可以提升店铺排名,从而获得更多的外卖订单销量,以入驻外卖平台需缴纳相关费用为由,骗取武某浩16900元。李某冬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宁某15000元。实际上,李某冬仅按照实体店商家入驻外卖平台正常操作流程将两家小吃店上线该平台,没花任何费用。武某浩、宁某后来得知上线外卖平台不需要任何费用,小吃店的排名和订单销量并无提升,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判处李某冬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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