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成立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天,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曾某等8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八个月。
自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曾某纠集王某、陈某等人成立“杀神帮”,曾某为帮主,自称“杀神凯”。该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益阳城区多地多次共同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已发展成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今年1月,一名网络主播在直播间没有给“杀神帮”面子,被团伙成员带到资江河边,刀棍相向,还逼迫其下河洗澡,拍摄了视频上传到网络。4月,益阳警方侦破该案。在被民警抓获的“杀神帮”成员中,未成年人占据一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系犯罪集团。曾某起了组织领导作用,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张某波、柳某韬、夏某航、刘某犯罪时系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综合考虑自首、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虢灿通讯员陈燕李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