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夫妻救助警犬案:谁动了警犬“老三”的狗粮

日期:11-01
警犬狗粮派出所

原标题:谁动了警犬“老三”的狗粮?

金庸先生的小说我一本也没看过,但是翻看朋友圈的怀念文章,尤其是那些熟悉的武侠金曲响起,还是有一种苍茫的伤感。金庸接受史,几乎就是一部社会观念变迁史。曾经武侠小说被认为不登大雅之堂,而过了几十年,武侠不但在一代人的记忆里挥之不去,甚至进入了新媒体时代,还在担任着某种公共角色,任人挖掘其隐喻意象。金庸作品之所以被一部分人列入经典之列,是因为他在对复杂人性的解剖上,展现出了属于自己的力道和风貌。江湖就是人性。江湖的波谲云诡,无非是人性的善恶激荡。

江头未是风波恶,别有人间行路难。你可能以为“行路难”只是一种修辞方式,但有时候甚至不用踏入江湖,在自己家门口,走着走着就会遇上套路。

浙江金华的应女士有一天和丈夫饭后散步,经过当地派出所门口时,看到一条瘦骨嶙峋的狗在垃圾箱里翻东西吃。喜欢宠物的应女士以为是一条流浪狗,就把它带回家洗澡喂养。结果三天后警察却找上门来,声称他们“盗窃警犬”。没想到他们的“救助”行为,真换来刑事立案,夫妇二人一度取保候审,等待移送检察院。

虽然新闻江湖里惯有风起云涌,但是这么有槽点的事儿着实也不多见。你印象里的警犬什么样?不说是冲锋陷阵威风凛凛,总得毛色光亮目光炯炯,穿着标志明显的警犬专用小马甲吧。但看到应女士拍的照片,不得不感叹这条叫“老三”的狗大概是警犬里混得最惨的了。它身上没有任何提醒是警犬的标志不说,而且非常瘦弱,在垃圾堆里翻食物吃。应女士把它带回家以后,第一顿就吃了四个人的饭量。

据说警犬的“狗格”特别高,陌生人不论呼唤还是喂食,它都会保持高冷姿态。但老三显然有些狗穷志短,以至于应女士轻轻一唤,就跟他们回家了。这也不是说老三是条傻狗,谁对它好它很明白,应女士去派出所交钱取保候审时,老三看见了还蹭她。所以我们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老三作为一条体制内的狗、作为一条纳税人养着的警犬,它都遭遇了些什么?或者说,它的狗粮被谁吃了?

更令人意外的是,这条价值15000元、用于巡逻警戒的德国牧羊犬还不是第一次“被盗”。就在5月,老三同样在派出所门口被一对父子“偷”回家,盗窃方法仍然是简单的吹口哨、召唤。事情的结果是这对父子被判拘役,并处罚金1万元。顺便说一下,应女士夫妇此前交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也是1万元。所以我们想问的第二个问题是,对于派出所来说,老三到底重不重要呢?如果不重要,大概不至于上升到刑事高度,1万元的罚金也不是小数。如果说重要的话,那为啥在被偷过一次后,仍然任由老三徘徊在十字街头,而不采取任何措施呢?这到底是一条警犬,还是一条移动收割机啊?

这件事很快引发了舆论关注,当地警方因为该派出所未对警犬尽管理职责,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已介入该案,将结合应女士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全面核查案件,尽早给当事人明确答复。

在涉警新闻里,这件事看上去并不大,但它反映出的问题具有共性。首先是作为基层警务机构,派出所在管理上显然存在问题,金华市公安局的处理已经证实这一点。他们在执法时,仅仅凭借当事人回答知道狗的市场价,就指控其盗窃,并且上升到刑事高度,这显然不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尤其是警犬被盗过两次后,仍然不采取防范措施,已经在社会上产生了“钓鱼执法”的怀疑。出于维护警权威信的需要,似乎更应该由纪检部门调查。而对金华市公安部门的反应,在点赞之余,也不妨反思一下,为啥在舆论关注之前,当地公安系统内部没有发现老三的遭遇?

当地处理此事的节奏也颇值得一提。当舆论最初关注时,当地金东公安分局的首次通报中并没有给出实质性的处理,反而强调应女士夫妇“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此话的言外之意激起了舆论的反弹,随后金东分局才对派出所长做出实质处理。其实这种转折也并不意外,在“全面从严治警”的时代大势之下,与法治精神相违逆、与群众对公平公正的期待相违逆的行为,都很难再顽固持续下去了。政法系统工作者,应该认真体悟这种趋势,才能免得犯方向性错误。

这段时间,我们看到政法队伍里的“保护伞”、“害群之马”一个个被打掉。比如这几天内蒙古公安系统就密集出事,昨天已退休大半年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孟建伟落马。而就在10月29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落马。他们二人的落马对于内蒙古公安系统的震动是不言而喻的。

拔掉一个高高在上的保护伞,无疑会让一方天空重获阳光,但群众的观感,往往受身边的警察影响更大。侠义被凭吊与渴望,往往因为现实中有种种无力。而警察执法权的权威性,只能源于它的公平公正。这正是全面从严治警的意义所在。

(文/于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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