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欠万元道路停车费催缴无果 法院:据实缴纳

日期:10-31
停车费法院武汉城投

原标题:武汉货车车主路边停车 累计欠下万元道路停车费

图为金某的货车停在收费停车位上

图为金某的货车停在收费停车位上

楚天都市报讯(见习记者张理晶通讯员刘辉)武汉市民金某多次将货车停在路边的收费停车位上,一年来已经产生万元停车费。近日,记者从武汉市蔡甸区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判令金某支付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停车泊位使用费10237元。

多次催缴均无果

2017年,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一车主经常在该公司合法经营的道路临时停车位停车而不缴费,后通过车辆信息查询联系到车主金某(化姓),并多次向金某以打电话、发短信的形式催缴停车费,均无果。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于今年5月将金某诉至蔡甸区法院,要求金某支付停车泊位使用费10237元。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被告金某经营一家废品回收站,经常将货车停靠在回收站门前的路边收费停车位上,刚开始还缴纳过几次停车费,但时间一久便觉得停车费太贵就没交了,殊不知一年下来金某已欠下万元停车费,停车场公司工作人员催缴,金某不能接受,因此双方陷入了纠纷。

法院判令车主缴费

经法院查明,被告金某系牌照为鄂A××××××的小型货车车主。该车辆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武汉市硚口区多个泊位编号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但一直未按规定向原告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支付停车泊位使用费,截至2018年5月28日,共欠缴停车泊位使用费10237元。原告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短信等催收方式进行催缴,但截止本案起诉时止,被告仍未依法向原告缴纳前述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金某停车拒不缴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武汉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中的规定。9月21日,蔡甸区法院依法判令金某支付原告停车泊位使用费10237元。

停车位会自动计时

不少市民以为没见到收费员,所以就不用缴停车费。其实,街边的每个智能收费停车位都有相应的编号并装有“地磁感应器”,感应器会记录下相对应车位的信息进行计时,同时,每个路段会有工作人员进行拍照记录。“车进入车位,智能系统就记录时间,你以为没有与停车巡管员打照面,但他们会在巡查时,扫下车牌,系统会将时间与车牌统一,形成停车信息记录。”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解释。

目前,江城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二环线以内),1小时收费标准为每泊位3元,自第2小时起,每小时4元,每日每次累计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25元;二类区域(二环线以外),每泊位每小时2元,每天每次累计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8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算收费。

车主只需下载“武汉停车APP”或者关注“武汉停车”微信公众号,然后通过手机注册账号即可缴纳停车费,至于是否欠费,也可通过这两种方式查询。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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