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酒驾 被查时猛踩油门将交警拖行150米

日期:10-29
李军汉阴交警

原标题:陕西汉阴一男子涉酒驾,被查时猛踩油门将交警拖行150米

10月24日,汉阴一名男子涉嫌酒驾在接受检查时准备驾车逃跑,将交警拖行约150米。

>>惊险一幕

民警检查可疑车辆

司机猛踩油门将其拖行

“24日下午6点半,我们接到报案称汉阴县东城街十字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该这个时段车流量大,一时造成交通拥堵,我和两位民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正在处理事故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准备调头离开。”10月26日,汉阴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李军介绍说,他当时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员面部发红,便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司机进行检查,当手刚伸进车窗时,司机猛踩油门,车辆加速行驶,将他拖行150米左右。

当晚的一名位目击者表示,司机操作当时快速打方向盘,车发出非常刺耳的油门声,一直把交警拖到了汉阴县东关十字路口,前头有过来的车挡住了路才停了下来。

“事发突然,一名同事立即跑步追赶,我就返回开警车追赶,到东城街万友超市门口时发现小轿车停在路中间,李军已将当事人控制,我下车就闻到了一股酒味。”一同执勤的蒲亚峰介绍,司机被控制后立即传唤到交警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21毫克,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经检查,交警李军多处软组织挫伤,幸无大碍。

>>严肃查处

驾驶员酒后驾车拖行交警

已被警方刑拘

事发后,汉阴县公安局及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同作战严肃查处。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现场群众和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后认定,驾驶员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强行阻碍民警正常执法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之规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目前,蒋某已被汉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汉阴警方提醒市民,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妨碍公务、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交警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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