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调解离婚案件 免当事人千里奔波

日期:10-26
当事人案件离婚

10月24日,旌德法院通过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

原告高某和被告严某在上海打工时相识、恋爱。婚后,严某生下了一子。但随着孩子长大,双方之间产生了一些小矛盾,日积月累,夫妻之间有了嫌隙。严某回到了老家甘肃生活,而高某在旌德生活。2017年11月,高某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后撤回了起诉。2018年9月,高某再次具状法院。

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得知严某在老家甘肃,且身体原因无法到庭,遂想到了可以尝试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10月24日中午,承办法官放弃了午休的时间,将原告高某传唤到了法院,视频连线严某,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调解人员的情况、核对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接着查明案件的事实,半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加上承办法官前期的细致工作,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通过视频调解的方式办理案件,让信息技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体现了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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