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也有自如“甲醛房”?有业主称住一个月瘦十斤

日期: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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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也有自如“甲醛房”,有业主称住了一个月瘦了十多斤

近日,网友魏先生在网上爆料:“坐标天津。住了自如一个多月,其间一直生病,咳嗽头晕,失眠心慌还掉头发。一个月体重就掉了十斤!验血发现白细胞数量偏低。跑遍各大医院均医治无果,最终找第三方测试房屋空气,甲醛超标两倍多。”为此,津云新闻记者展开调查。

租住自如一个月 咳嗽结膜炎 瘦了十多斤

今年7月,魏先生在南开区红旗南路的金谷园租住了自如品牌公寓的一个单间,面积为16平方米,价格为1390元/月,管理费为139元。在看房时,魏先生就看出房间刚刚装修完,他担心空气质量,就此询问自如管家,对方答复,自如有自己的空气治理流程,会有保洁整个清洗一遍;自如是全国连锁品牌,对于空气质量有自己的标准……于是魏先生和自如签订了一份从2018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16日的租赁合同,但是直到现在自如也没有给出任何关于空气质量报告的书面证明。

魏先生住进去之后,发现家具有味道,通风都没用,一开始他也没在意。但7月底,魏先生开始感冒咳嗽,呼吸道反应强烈,有痰,夜间咳得很厉害,还头晕心慌,睡不着觉,“一晚晚的失眠”,住了一个月时间,“每天也就睡五个小时”,吃了很多药也没好,魏先生的眼睛还得了结膜炎。在这种情况下,他一个月就瘦了十多斤。

承诺承担检测费用 却要先签和解协议才兑现

9月底,魏先生看到新闻曝出自如有甲醛问题,就立即搬了出来,搬出来之后身体状况有了好转,魏先生由此怀疑自如的空气质量真的出了问题。

魏先生要求自如管家测空气,但是管家一直没有配合,他根据自如的要求,找到一个拥有cma资质的北京第三方公司检测空气质量问题。

在魏先生提供的中环科研环境监测(北京)有限公司监测报告中,可以看出,委托检测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TVOC”中,甲醛的检测结果为“0.18mg/㎡”。国家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限值为“0.10 mg/㎡”,确实超标。

租住了两个月后退租的魏先生要求,自如退还租住期间的房租和服务费共计3160元,报销空气质量检测费用294元,另赔偿几千元的医药费。但是自如方面则一直没有给予赔偿,就连一开始承诺的“空气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则公司承担检测费用”,也必须要求他签署一份和解协议书才能报销。对此,津云记者向自如管家进行了核实,确认属实。

魏先生告诉津云记者,管家不予赔偿的原因是,必须让医生开证明,身体是因为住自如的房子导致不适,他们才负责。魏先生出具了他与自如管家的聊天记录,对方表示:“医院如果说是因为入住我们自如房屋导致的并能够出示证明,我们会赔偿。”但是魏先生找到医院,医生表示没办法开具确定的病原证明。

这位自如管家告诉津云记者:“这个客户只住了一个月,他说在我们房子里瘦了十多斤是因为空气质量的问题,你觉得这个可能吗?”

魏先生表示,在天津除了他还有不少人也遭遇了自如甲醛问题,他们组建了一个群,这个拥有67个成员的“天津自如租户维权讨论组”中,有12个租户决定集体诉讼自如公司进行维权,目前正在咨询律师。

[自如回复]品牌公寓业内空气质量无标准 不赔付

津云记者向自如了解关于赔偿相关问题,天津自如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自如所在的品牌公寓业内,对公寓的空气质量没有相关规定,她说:“我们做这件事发现很无力,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撑和标准,其实不光自如,目前品牌公寓,或者是比如说商场超市或者说公共娱乐和吃饭的地方,只要和装修有关都没有一个完善的标准,去说他的空气是怎么样的,包括你发现这个空气质检有问题之后,应该找谁去要答案,商家应该怎么办,其实都没有成熟的规则。”

津云记者追问,甲醛超标难道不算合同违约,是否理应赔偿房租。对方回复:“其实您就指的是空气质量嘛。甲醛,我刚才也说了,以往大家都没有管理的秩序在里面,所以我们的承诺就是普通承诺,不可以赔付租户房租。”

[律师支招]甲醛超标违反合同 理应赔偿

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的卢彦民律师认为,就魏先生提交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因系自如员工让魏先生自行检测,可以视为自如公司与魏先生就空气检测达成了一致意见,故检测报告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从鉴定结论内容来看,涉案房屋主卧室内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值高于国家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限值,这造成了魏先生租赁房屋居住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中介公司理应返还租住期间的房租和服务费共计3160元,报销空气质量检测费用294元及医药费。

对于自如否认身体不适和甲醛影响的相关性,卢彦民律师认为,对于原告来说,住了这个房子身体不适了,对于原告的举证责任就完成了,如果被告否认有关系,那被告就得提交相反的意见或者提出有关鉴定。

[以往案例]租赁房屋甲醛超标 支持退还房租

近日因出租房甲醛超标引发的纠纷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该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租户因房屋室内甲醛超标起诉中介要求退还房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案件。

原告方先生诉称,2015年8月29日,他从中介公司处承租了位于海淀区的某套房屋,支付了房屋租金27000元、佣金9000元、押金9000元。方先生住进该房屋后,发现有异味,支出579元购买了室内家用测甲醛检测仪。经检测后发现室内甲醛超标,故向中介公司提出了异议,中介公司员工让方先生自行检测。经检测,涉案房屋客厅、主卧、次卧室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值低于国家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限值。方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已收取的房屋租金27000元、押金9000元和佣金9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租户的诉讼请求。从鉴定结论内容来看,涉案房屋主卧室内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值高于国家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规定限值,这造成了方先生租赁房屋居住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中介公司理应返还方先生租金27000元,押金9000元、佣金9000元。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刘畅/微信公众号“津云”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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