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构身份与俩人网恋 男子骗12万受审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王雯雯) 2013年到2016年间,邵某在QQ上编造虚假姓名和年龄等,与两名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2万余元。因涉嫌犯诈骗罪,邵某被诉至法院。今天上午9点,昌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据指控,1970年出生的邵某在QQ通信软件上,编造虚假身份与37岁的谢女士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间,邵某虚构在工作中受伤等理由骗取谢女士的信任,后谢女士向邵某多次转款共计3万余元。
庭审现场
庭审现象 摄/记者 王雯雯
后来邵某又通过QQ编造了自己的身份与30岁的叶女士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至2016年间,邵某虚构去国外打工、在新疆开分公司、母亲生病住院治疗等理由骗取叶女士的信任,后叶女士通过支付宝及银行多次向邵某转款共计9万余元。
检方认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到4年。
庭审中,邵某介绍,2011年其曾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我和叶女士通过网络确立了恋爱关系,对于叶女士曾经给我转账9万元的事实,我认。但是,另外一起案件,我不认识谢女士,也没有让她打过款。至于银行账户收到的3万元,我以为是自己卖钢材得到的钱。”邵某称。
邵某称,自己和叶女士交往的过程中,虚构了自己的名字和年龄,在网恋的几年间二人从来没有见过面,也没有给她发过照片。
“我们俩都是干灯光、摄影的,共同语言多,所以聊得特别好,你们说的理由我确实虚构过,她借我的钱,我用做了日常的开销,全都花了。”
邵某称,他的月收入5000元左右,跟叶女士借的这些钱是想要还的,但是真的没有钱还,就一直拖欠着。
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邵某曾供述,叶女士曾经去安徽找过他4次,但为了不和她正面交锋,都避而不见。
对于邵某曾经用手机登录QQ和叶女士聊天,他表示自己不会用手机,聊天记录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最后陈述中,邵某仍表示对叶女士怀有愧疚,但对谢女士转账的3万元仍不认可。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