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邱某拿了7块钻石状透明晶体石头冒充“钻石”,居然骗到虎门镇一家金银回收店的老板。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其向金银店老板退赔14万元。
今年2月6日,现年47岁的广东连平男子邱某来到虎门镇一家金银回收店,拿出两颗“钻石”,问店老板是否回收。邱某声称,这是他2015年在香港买的钻石,现在资金周转不灵,打算卖掉。购买凭证和相关证书都有,但被他的老婆锁在保险柜里了。该店老板邀朋友自行拿工具检测后,认为是真钻石。店老板就答应买下来,给了邱某51500元,也没有再向邱某索要“钻石”来源的凭证。当月,邱某又拿了5颗“钻石”卖给该店老板。至此,邱某前后共用7颗“钻石”卖得142000元。
3月1日,金银店老板拿这些“钻石”准备卖给一个钻石收购商时,被对方告知为假钻石。店老板大吃一惊,随即报案。次日16时许,邱某又来到店里,意图再次行骗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专家鉴定,这7颗“钻石”均为合成碳硅石,也叫莫桑石。莫桑石是一种外形很像钻石、硬度也很接近钻石的一种人工合成物质,跟钻石的价格相差很远。(见习记者 王子玺 记者 李金健 通讯员 黄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