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是出行高峰期
随着出行人数不断增加
道路交通违法频率也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辖区交通运行安全
保证假期辖区道路良好的交通秩序
确保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国庆期间
东莞交警在各大重点道路部署警力
展开路面疏导和交通违法查处工作
01
无驾驶证+酒后驾驶!车主加速冲过执勤点欲逃避检查
国庆假期首日,谢岗交警大队按照国庆期间交通违法查处工作部署,全员压上路面开展疏堵保畅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10时30分许,在省道莞惠路邮政路口设点执勤的民警见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女式摩托车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要通过路口,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但是
该摩托车驾驶员并没有停车接受检查
反而加速冲卡通过路口
最后在路口中央因操作不当倒地
幸好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对此恶性冲卡的交通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将该摩托车驾驶员控制,对车辆予以暂扣。
在调查中发现,发现该摩托车驾驶员苏某某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而且满身酒气,通过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据了解,苏某某在前天晚上喝了1斤白酒。
目前,驾驶员苏某某因多种交通违法将受到行政拘留15日,罚款3400元的处罚。
02
国庆代驾难请,女司机酒驾冒险上路
按照国庆期间交通违法查处工作部署,10月7日晚,大朗交警组织警力在大朗湿地公园路口设卡开展整治酒驾夜查行动。
当晚20时50分许,大朗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发现车号为湘M8YL**的红色小车在执勤点前欲强行变道驶入辅道,疑有逃避检查的意图。多名执勤人员立即上前将其截停,并要求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得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
据其供述,10月7日晚,乐某与朋友趁着国庆假期的尾巴相约聚餐,席间高兴起来,大家便喝了些红酒助兴。乐某自己也很清楚知道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此散席后,她马上用手机下单请“代驾”。但由于聚餐的农庄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加上正值国庆代驾高峰期,乐某等了许久也没有“代驾”来接单。而在等待的时候,因酒精的作用,胆子大起来,认为自己饮酒不多,驾驶技术还不错,便抱着侥幸心理就自己冒险驾车上路,最终被大朗大队执勤人员查获。
03
交警将司机团团包围,原来是酒驾司机欲逃跑
10月7日晚,虎门交警大队根据国庆期间交通违法查处工作部署,在辖区内设置固定执勤点结合流动巡逻方式严查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当晚20时50分许,在虎门镇长德路幼儿园路段执勤点上,虎门交警在排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B9***Q的黑色小型轿车突然减速停在路边,疑似欲逃避排查。在场交警发现其可疑行为后立马上前拦截,而此时该名司机王某则在停车后欲下车逃跑,但见到自己的车被交警快速包围时,便放弃逃跑退回车内立即锁紧车门,对执勤民警不理不睬,极不配合。后来,虽然在民警的规劝下王某下了车,但其仍不配合接受吹气酒精测试,仍然想弃车逃跑。当时,虎门大队执勤民警们则把王某围住防止其逃跑,同时继续劝说王某依法接受检查。最后,王某接受了酒精吹气测试,测得结果为66mg/100ml,属酒后驾驶。
据了解,王某当晚应朋友邀请去喝喜酒,期间喝了些酒。饭后,觉得自己喝得不多就驾车回家。未曾料到途中遇到了交警查车,心里感到害怕,就想停车逃跑。
目前,虎门交警大队依法对王某作出处罚。
04
太不负责!司机醉酒驾车,车上竟还载着妻子和三名孩子
10月7日晚上,常平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多处设点拦卡和流动巡逻开展酒驾统一查处行动。
在晚上10时05分许,常平交警在常马路元江元路段设点排查,一辆号牌为粤s8c**7的车在行驶至固定设卡点约100m处,看前方有常平交警在检查车辆,于是该车突然减速停下,并在车内遂趁机“驾驶员”调包,流动巡逻民警见状后迅速向前,阻止了该名司机吴某的“调包”行为。经执勤民警现场酒驾检测,吴某酒精含量为129.46mg/100ml。现场民警还发现,醉驾司机的车内还乘坐有一名大人,三名小孩。
经吴某交代,自己一家五口在常平爱琴海附近餐馆和国庆来东莞游玩的朋友一家吃饭,吃完饭准备回桥头家中,由于自己喝了数两白酒,回家时也打算让自己老婆开车回去,但是当时吃饭地点的停车位置倒车困难,老婆平时驾车技术又不熟练,自己欲先把车倒出来等车辆少的路段再给老婆开,待车开出后觉得自己意识仍然清晰便继续开车,不料还未走远就被交警查获。
执勤民警将吴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抽检后,并依法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考虑到吴某的妻子驾驶技术不娴熟,身边还带着1岁左右婴儿,常平交警便帮忙开车帮助吴某一家回到桥头家中。
待吴某酒醒后,民警严厉批评吴某的违法行为,告诉其醉驾的危害严重性,自己一家都在车上,一旦发生意外,对家庭的损失是无法预估的。吴某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表示非常懊悔,并表示自己以后一定牢记教训,拒绝酒后驾驶。
法律知识!速看!
酒后、醉酒驾驶将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一、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将被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五、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还会有哪些后续影响呢?
答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凡经法院判决构成犯罪的人员:
1、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已担任将被吊证或者开除公职;
2、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已经录用将被开除公职;
3、入党将受影响,已是党员将被开除党籍;
4、不得入伍;
5、不得担任新闻记者;
6、影响就业,已经就业将面临失业;
7、承担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被判处拘役);
8、面临经济惩罚(被判处罚金);
9、面临定期禁驾,甚至终身禁驾;
10、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答
11、办理移民、出国签证、留学等事宜时,也会遭遇麻烦,一些国家对于有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往往会被外国使领馆拒签。
12、公务员醉驾可开除。公务员醉驾如被查处入刑,就面临被开除的处分。《公务员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
13、企业员工可被解除合同。劳动者因为醉驾被判刑的,用人单位可将此作为将其解雇的理由。同时,这一犯罪记录因为要入个人档案,对醉驾者以后的生活和就业都会产生间接影响,比如再就业被淘汰和将来的贷款受阻等,都会多少有影响。而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还要取决于用人单位。
14、律师或被吊销执业证书。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其律师执业证书将被吊销。
15、刑事犯罪案底会跟公民档案一辈子,有此记录的人员子女成年后在考取党、政、军、国企等单位时会因政审不合格,不被录取。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