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李云川)龙华区山高村462号一群租楼一楼发生电动车火灾后,今天该群租楼管理者因管理过失引发火灾违法行为,被龙华区消防大队处以行政拘留10日。
9日上午7时50分,龙华区山高村462号一群租楼一楼发生电动车火灾,所幸山高小型消防站出警及时,以及租户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查,此次火灾起因为群租楼管理者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擅自给限时充电开关通电,敞开停放电动车房间,导致电动车充电短路引发火灾,并造成房间过火面积超5平方米以及6辆停放在一楼的电动车被烧毁。龙华消防大队以管理过失引发火灾违法行为,对群租楼管理者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即刻遣送至海口市治安拘留所实施行政拘留,以示警醒。
消防部门特别提醒:请到正规商店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及配件,严禁私自改装和室内超时充电,且停放区域应选择室外,并做好防火分隔、配备限电开关和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以及加强防火巡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