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提审牟其中案,用公正司法为民企“安神” | 新京报快评
期待最高法提审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十数年纷争画上圆满句号。
▲牟其中。图/新京报网
文 | 欧阳晨雨
据新京报10月9日报道,最高法院日前已裁定提审牟其中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面对新京报记者,牟其中表示“这表明了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也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中,牟其中注定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风云人物。现年77岁的他,一手创立起南德集团,因“飞机易货、卫星发射、开发满洲里”为国人尽知,却也同时肩负中国“首富”和“首骗”名号,备受争议。因南德集团信用证诈骗案,牟其中于2000年被判无期徒刑,在狱中度过了18年。
▲最高法裁定书。图/新京报网
究竟“首富”还是“首骗”,是“犯罪”还是“清白”——这个一度坐实的判断,几近20年后,又回到了起点,还须听凭最高法一声落槌,从“民事申诉”到“刑事申诉”最终判定。
然而,时光荏苒,沧桑多有,对晚近方才恢复自由之身、坚持申诉无罪的牟其中,而今应是“当惊世界殊”,不仅市场经济的建构与规模远胜从前,中国更跻身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也从法律、政策到司法,悄然间发生改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最高法、最高检要求“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在这种特别氛围下,去年12月28日,最高法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再审顾雏军案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今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
诚然,牟其中案与张文中案等素无瓜葛,罪名、刑罚亦不相同。审视牟其中案,民事与刑事错综纠缠,既有信用证垫款及担保纠纷,又顶上信用证诈骗罪名,牟其中以无期徒刑“重刑”入狱;张文中案则为刑事案件,被控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终审获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牟其中曾服刑监狱。图/新京报网
然而,同为民营企业家,同样身陷刑责旋流,同是亿万财富因此不复盛况,也让不同的涉产权案有了共通之处。
回望中国市场经济萌初,市场机制和法治环境还不够完善,诸如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乱象多有,既让不少民营企业家“如履薄冰”,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营经济的行进。
尽管,提审并不意味着“平反”,每一个案件也都各不相同,最终的结果仍然要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裁决,但提审本身也是对当事人的权利救济,也传递出了尊重产权、公平对待每一个企业家的信息。
如今,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经由这些特选案件的最高法提审,用法治的框架重新审视这些历史问题,旗帜鲜明地维护企业家的合法产权与人身权利,对稳定民营企业家、提速民营经济,有着“四两拨千斤”的功效。
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之源。最高法《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继出台,根据刑诉法“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情形时,最高检“应当提出抗诉”、最高法“应当再审”。
期待最高法提审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数十年纷争画上圆满句号,让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感受法治温暖、提振信心。
□欧阳晨雨(学者)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