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9·25捕猎鸟类案” 暴露执法力量不足? 天津实有森林公安仅13人
封面新闻记者 谢小丹
10月2日,国家林草局督导组向天津市政府建议,强化区县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主体责任,增加保护野生动物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
国家林草局督导组向天津市政府反馈意见。摄影/封面新闻记者 谢小丹
“9·25特大捕猎鸟类案”发生后,国家林草局派出驻北京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司、森林公安局、宣传中心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赴天津现场督导。
9月25日、28日,天津分别发现三处鸟类非法育肥窝点。东丽区两处窝点共查获朱雀、黄胸鹀、黄眉鹀、栗鹀共14482只。宁河区发现的一处窝点查获鸟类19889只。
天津市政府人员听取国家林草局督导组反馈意见。摄影/封面新闻记者 谢小丹
10月2日,督导组就相关问题向天津提出建议。督导组强调,要强化区县政府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主体责任,保护候鸟涉及捕猎、买卖、养殖、运输、食用等多个环节,涉及林业、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及街道、村镇、社区。建议天津各部门及单位加强各执法部门间沟通协调,坚持“露头就打”。同时,引导民间保护团体、志愿者有组织参与保护。
督导组发现,天津现有林业力量薄弱。督导组组长、国家林草局驻北京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专员苏祖云说,“保护野生动物问题,单靠目前天津林业体制和机制,是做不到的。”
记者从督导组了解到,天津市森林公安局仅有编制18人,实有在编民警13人,且无刑事办案权,目前该问题仅天津和江苏部分地区存在。
督导组还发现,天津目前存在个别区没有林业局或编制不够、人员不到位、队伍履责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苏祖云说,“在督查的两个区,有专职林业部门的宁河区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时,相对东丽区就更加规范。”
督导组建议增加森林公安民警编制,增强警力,赋予刑事执法办案权。建议天津进一步明确市公安部门查处涉林犯罪刑事案主体责任,加大对捕猎候鸟等野生动物涉林刑事案的有效打击力度。
督导组还建议,将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纳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重点内容。市林业局要加大对区县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检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地方法规和制度并严格执行。此外。还建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犯罪人员和相关监管责任人,将执法行动宣传和普法教育相结合。
据了解,这并非天津首次就野生候鸟保护问题接受督导。2016年,唐山、天津发现“万米网海捕鸟”后,原国家林业局就曾派督查组督导。
天津林业局透露,天津近三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944次人次,清查整治鸟类非法交易市场等165次,配公安机关侦破涉林刑事案175起,抓获181人,查获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434只,收缴放飞野生鸟类58340只。
天津市副市长李树起表示,天津野生动物保护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林业、公安、环保、市场、监管及属地政府巡查巡护机制,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进一步落实约谈问责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和快速联动机制,并出台有偿奖励办法等。
责任编辑: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