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自驾游车被扣押 新买二手奥迪系涉案抵押物

日期:10-02
抵押物奥迪涉案

原标题:一家人自驾出游车被扣押 新买二手车系涉案抵押物

本报讯 9月29日下午,莲湖区法院与高速交警部门配合,成功扣押了一辆奥迪越野车。这辆车本是西安两名被执行人名下的,他们以车抵押借款数十万元,却不按期还款,还把车偷偷卖到了河南。

2017年3月3日,陕西一家银行与借款人李某某、卜某某及保证人陕西某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个人车辆按揭借款合同》《西安市车辆抵押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6.9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3月3日起至2020年3月2日止。李某某、卜某某自愿以其所有的价值69万元奥迪越野车,对以上债务作抵押担保,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合同经西安市莲湖区公证处公证。但至今,借款人已连续逾期未按时归还贷款及利息,共计35万余元。

今年7月2日,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公证文书向莲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后,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某、卜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限期自觉履行。但被执行人既不到法院,又打不通电话,至今也未履行。为此,莲湖区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对李某某名下这辆越野车的档案信息通过车管部门予以查封。但这辆涉案车辆在陕西境内消失无影,一直无法找到。

前不久,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发现这辆车曾在河南省平顶山地区活动。9月29日下午两点,莲湖区法院得到最新线索,发现该车刚从河南进入陕西省境内,出现在华阴附近的高速路上,正在向西安方向驶来。莲湖区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警力驱车前往灞桥高速路口。下午三时半,在执勤交警的配合下,执行法官和法警在灞桥收费站对这辆车予以拦截、扣押。

经查,车辆驾驶人马某系河南省鲁山县人,他并不是被执行人李某某。3个月前,他在河南的一家二手车行以3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辆车,此次来西安本是与家人自驾来旅游的。执行法官向当事人说明案情之后,送达了执行裁定书,车辆被顺利扣押。涉案车辆属于银行贷款抵押物,是不能买卖的。接下来,如果被执行人还不履行还款义务,涉案车辆将被法院依法拍卖。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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