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催缴卫生费殴打女店员 媒体:执法需要戴墨镜?

日期:09-22
城管执法戴墨镜卫生费

原标题:城管执法需要戴墨镜、狂拽酷炫搞得像收保护费吗?

这一回,故事的主角不是临时工,是正牌“城管中队工作人员”:

徐州市丰县政府官方微博22日消息称,9月11日,江苏丰县欢口镇一服装店,城管当天在催缴卫生费时与女店员发生争执导致冲突。12日,欢口镇城管中队向商户赔礼道歉。17日,对刘某某作开除处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将根据调查结果进一步严肃问责。

动手一时爽,后悔无极限。且不谈好男不跟女斗的俗谚,堂堂在编的城管执法人员,光天化日之下,一言不合就秀拳脚,在这个“有视频有真相”的时代,多少还是叫人有些讶异。城管上门收费,自然天经地义。但既然是执法行为,公权更要谦抑,以免自由裁量的瓜田李下之嫌。于是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这个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如此蛮横呢?

换个不太文艺的问法:这究竟是小概率的“激情执法”,还是大概率的“必然事件”?

小视频弄得舆情鼎沸,固然是民众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被施暴者的“疼”,更重要的是,大家还是特别担心在某些领域、某些地方,个别执法者即便摄像执法的语境下,彪悍的形象仍处于“放飞自我”阶段。

有个细节很有意思,打人者在小服装店里依然戴着墨镜——又不是演玄幻武侠,也不是走巴黎T台,正经地方的执法人员,需要狂拽酷炫地像收保护费一样收卫生费吗?执法程序固然要正义,执法形象也不能不讲究吧。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有些部门的戾气也不是一天养成的。没有平时不规范、不文明执法的“量的积累”,哪来在小服装店本色演出的“质的飞跃”?

有几个问题,但凡看完视频的观众估计都会问两句:第一,这种“暴脾气”的城管队员,是怎么成功混入城管队伍的?第二,打人事件之前,该城管队员是品学兼优的“五条杠”?或者说,按照海恩法则,监管者有没有发现“暴脾气”的诸般端倪?第三,一群人出来执法,施暴者竟然毫不避讳,到底是怎样的执法氛围宽宥了当事人的“豹子胆”?

作奸犯科,罪得其咎。非常赞赏地方部门的表态:“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一人生病,全县吃药,这个教训,够深刻的。不过,仅仅自查自纠恐怕还不够,因为若不是视频监控给力,这起打人事件显然靠“自查自纠”是掀不起风雨的。最关键的,还是要把执法权关进笼子里,执法莫动手,动手必问责。

说句题外话,就在前些天,据闻丰县城管执勤车辆 “换新装”了,“这是继去年10月完成人员换装之后丰县城管局的又一举措”。不过,施暴城管的“暴脾气”也算提了个醒:换车换装,莫如革面洗心。当然,一切仰仗规制权力的制度,一切依靠利剑高悬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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