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滴滴“关联机制”须避免误伤用户
最近有用户在使用滴滴打车时,刚点击App就自动弹出“有未支付订单无法打车”,而这些“未支付订单”竟然来自陌生人。两个不相关的用户为何会被关联到一起?谁又有进行关联的权限?滴滴公司回应称,“关联机制”实际上是系统经过识别,认为两个账号属于同一个用户,当该用户的一个账号出现未支付订单时,另一个账号就会产生需要支付才能打车的情况(9月17日《北京青年报》)。
“关联机制”在互联网行业普遍存在,不仅滴滴在使用,其他网络公司也在使用。主要是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给用户进行消费者画像,对其消费行为、上网轨迹、身份信息等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识别用户的真实身份,以便提供精准营销和服务。从报道来看,滴滴将“关联机制”用于解决账单拖欠问题,乃是对技术的衍生应用,初衷也没错,只是系统识别存在失误率,导致部分用户被误伤了。
对于用户来讲,“关联机制”看似很陌生,其实早就在应用了。比如电商在开发新用户时,一般针对新用户都有优惠,但要防止老用户冒充新用户,就需要采取“关联机制”识别用户身份,根据身份证、手机号码、快递地址、邮件账号等确认身份的唯一性。这样做在正常情况下可行,但也会因数据的偏差,造成识别出错。比如用户更换手机号码、快递地址等时,就会对后继使用者造成信息干扰,令系统识别发生误判。
由此可见,滴滴“关联机制”系统识别发生误判并不奇怪,这是技术与数据的偏差所致,只能通过技术升级、完善数据库、及时更新用户信息等手段,逐渐降低误差率。至于滴滴有无进行账户关联的权限,其实是一个“伪命题”,争议意义并不大,也无法限制该种行为。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讲,识别用户真实身份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其商业模式、营运效率、盈利状况等,通过技术手段识别用户身份,对账户进行明确区分,必不可少。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失信现象极为普遍,相应的惩罚机制亦不完善,不利于建立市场公平交易机制。如今,互联网企业掌握了大量用户数据信息,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分析识别用户,采取对应的信用奖惩措施,实际上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的进步。比如滴滴出行属于后付款模式,个别用户不讲诚信拖欠订单,损害到司机和平台的利益,平台本身就有权利进行追索,在通常的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时,“关联机制”亦是一项可以尝试的措施。
至于“关联机制”误伤用户的情况,平台应允许用户申诉,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身份验证,对“误伤”行为予以纠错,以避免无辜用户蒙受损失。同时,平台还要公开“关联机制”规则,确保用户的知情权,完善“关联机制”的使用范围,不能随意扩大化,以免触犯到用户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失信用户的账单追索和信用惩罚,则不仅需要公司的努力探索,也需要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让失信者受到相应的惩罚,才是对守信者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