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一电台连续4年报销“谢车费”:请菩萨保佑不出事故
2017年,象山县委第二巡察组在象山县广播电视台下属的西周广电站巡察时,发现食堂报销账单上有一条记录——“谢车”费用700元。这一记录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再仔细翻阅前几年的食堂账单明细,发现自2014年起,每年都有“谢车”费用,4年来共报销合计2200元。
“谢车费”是个什么费?为什么出现在食堂账单中?
食堂账单中出现了“谢车”费,这里边肯定有问题。巡察组找到了时任西周广电站站长的吕正高。
在谈话中,吕正高和盘托出:所谓“谢车”就是请菩萨保佑不出交通事故。因为广电站的工程用车经常要在天气条件恶劣的情况下出车,在2014年之前站里曾出过多起交通事故,所以很多广电站职工的家属到站里反映要求按本地习俗“谢车”保平安。
2014年初,当地一寺庙有关人员到广电站拉“谢车”生意,吕正高在其他几位同事的附和下,同意参加该寺组织的“谢车”活动,由寺里派人将车开走,“谢车”完成后再送回站里,站里值班人员收车后用现金付了“谢车”费。而这笔“谢车”费用,西周广电站则以无凭证直接记账的方式在包干结余的食堂经费中列支报销。
2018年6月1日,吕正高被象山县广播电视台党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短评
所谓迷信,迷糊的人才会信。
党员干部“搞迷信”,不仅迷糊可笑,更是严重违背《党章》、违反党的纪律。作为共产党员,必须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抵御封建迷信错误思想的意识和能力,坚决抵制迷信活动。
纪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