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因一起诈骗反目成仇 另一方被判10年否认诈骗

日期:09-12
李安琪张月诈骗

原标题:闺蜜反目成仇告诈骗100多万 另一方被判10年坚决否认诈骗

认识7年多的两位90后闺蜜,突然反目,一方说另一方诈骗100多万,且诈骗手法充满戏剧色彩,另一方则坚决否认。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被告人10年有期徒刑,二审将于本月14日开庭。

状告闺蜜扮算命大师等人诈骗150万元

被告人李安琪是吉林人,1990年出生。她的妈妈杨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女儿从小性格乖巧,胆子较小。由于她经商较早,家境比较殷实,从小女儿就在长春最好的学校上学,学习成绩一直较好。2009年年底,由于同在澳洲留学,女儿认识了同年出生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女孩张月(化名),两人很快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并且吃住都在一起。杨女士称,早期的张月给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性格温柔,人有礼貌。几年后,女儿和张月留学回国,交情比以前更加深厚。在此期间,张月还去过她长春老家几次,每次她们一家人都是热情招待,唯恐慢待了女儿的闺蜜。谁也没有想到,几年后,张月竟然会将女儿送进监狱。

杨女士介绍,女儿回国后,先是在一家公司上班,不久就辞掉了工作,自己在香港注册了一家服装公司,生产销售自己的服装。此后,张月经常让女儿帮她从境外代购服饰、眼镜、包等物品,两人在经济上因此有来往。

2016年3月28日,张月突然到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广外派出所报案称,2016年通过李安琪介绍,她与李安琪同学的妹妹微信互加好友,不久李安琪同学的妹妹便给她介绍了一位男友,2016年初她与这位男友互加微信好友,通过微信聊天感觉男友非常关心她,二人相处很好,通过男友与男友妹妹也互加微信好友。与男友交往期间,男友有难,李安琪便微信推荐给她一位香港“算命大师”,告诉她香港“算命大师”算得极准,她通过微信与香港“大师”沟通并为她男友及家人算命摆阵消灾,算卦摆阵的内容及价格都是她直接与“大师”谈好,然后她把钱转给李安琪,通过李安琪再把钱转给香港“算命大师”。在一次与香港“大”师,男友,李安琪三人同时聊天时,她问男友的问题,李安琪直接回复了,于是她发现李安琪同学的妹妹,她的男友,男友妹妹,香港“算命大师”这4人微信账号都是李安琪一个人在操作,这4个人并不真实存在,是李安琪用微信虚构的。她微信问李安琪,李安琪就承认了。张月称与男友交往期间,没有见过男友,也没有与男友语音,视频过,因不知男友电话号码,所以一直也没有与男友通过电话。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间,李安琪以算卦摆阵消灾的方式共诈骗她人民币150万元。

被告人否认诈骗 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杨女士介绍,2016年4月5日,女儿在北京的住所被警方带走,随后被批捕并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带走当天,警方对李安琪进行了讯问。李安琪有认罪供述,也有不认罪供述。在认罪供述中,李安琪曾承认自己冒充算命大师骗张月。不过,2016年6月28日之后,李安琪再未做过有罪供述。她说,“事实上我没有诈骗张月的钱款。”

杨女士介绍,2017年2月21日,案件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庭审中,女儿否认诈骗了张月的钱,称她没有在微信上冒充香港大师、张月的男朋友及其妹妹等人与张月交流。她提出,因为与张月是很好的朋友,两人有很多经济往来:一是张月亲属及父亲朋友要给张月父亲转钱,张月父亲和张月家人不方便收钱,借用李安琪的银行卡中转一下,之后又转给张月;二是张月经常让她代购东西,需给她付货款;三是张月平时经常向她借钱,后来通过转账的形式还款。

法院认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间,李安琪多次骗取被害人张月120余万元,但2016年3月24日,被害人张月发现被骗后与李安琪对质,李安琪于当日归还张月59.5万元。同年4月27日,李安琪之母代为向张月还款80万元。2017年1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李安琪有期徒刑10年。案件宣判后,李安琪及其家人不服,提出上诉。

昨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李安琪的二审辩护律师徐昕认为,无罪辩护的理由很充分:第一,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李安琪虚构并冒充多人微信账号;第二,一审据以定案的关键证据,张月提供的聊天记录明显经过删改和编辑,不提供手机原始介质,不得作为定案根据,而案发后张月已经找不到人了;第三,司法机关未对李安琪手机进行查封扣押,且相关内容遭到删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第四,李安琪与张月之间存在大量的经济往来,涉案钱款经核减,李安琪并不欠张月的钱。

昨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原告人张月的母亲李女士,获悉记者采访意图后,其以“我不太清楚”为由挂掉电话,随后要么占线要么无人接听。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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