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余洁(联和数字经济研究所学术所长、首席经济学家)
公募REITs三周年,新能源REITs表现最亮眼。2021年5月17日,我国首批9只基础设施公募REITs产品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标志着中国公募REITs市场正式启航。三年来,从上市表现看,36只产品平均涨幅达到5.16%,其中,鹏华深圳能源REIT涨超38%,中航首钢生物质REIT、中航京能光伏REIT涨幅都在20%以上,嘉实中国电建清洁能源REIT涨幅为18.84%,体现了新能源REITs受到投资者的广泛青睐。
目前,新能源REITs的大规模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障碍。一是随着补贴政策的逐年退坡,一些新能源项目面临现金流不稳定、不充裕等问题,REITs未来是否能满足投资人4%以上的收益率要求,存在不确定性。二是目前都以央国企大型风光电项目为主,产品高度依赖主体信用。以分布式光伏项目为例,这类项目覆盖面广,可能涉及千家万户的小型借款人,但每个项目的资金额度偏低,借款人的信用额度低,为这些项目单独申请贷款是不现实的。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将小而分散的大类资产打包入池,进而服务中小企业,正是资产证券化与REITs的本质功能所在,该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新能源项目形式多样、范围广泛、规模分散、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低、周期长、监管严格等诸多特征和因素,导致了私人资本正在从清洁能源领域退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亟待建立。
REITs兼具产业属性与金融属性,固收与权益特征,新能源资产现金流及债权分红属于现在,碳中和技术与环境权益属于未来。为更好地发展新能源REITs,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以明确清晰的公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新能源项目。基础设施具有公共性,而且规模巨大,长期稳定的政策信号,能够助力撬动资本大规模投资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以提升能源效率。较为稳定的规则,能够确保投资回报风险可控,是促进民营资本流向低碳投资的必要条件。同时,应鼓励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股权合作的基础上开展业务合作。基金层面,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成立碳中和基金的形式,投资(占比30%左右)光伏、风能等方面的民营项目,以及储能、氢能和碳捕集等低碳新技术领域,并提前通过Pre-REITs私募基金进行投资布局,最终以公募REITs方式退出。业务层面,国企开发户用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后,以资产分包的形式让民企来运营,国企解决开发成本大的问题,民企则解决分布式光伏运营复杂的难题,让各自的优势发挥在相应的项目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
二是优化REITs产品结构,促进新能源资产管理与运营方面的提质增效。REITs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募型投资基金,本质上是一个主营业务相对单一明晰、监管法规较为严格的上市主体,保证优质资产入池、保持和提高该主体的持续经营能力,是REITs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应有机整合产业端与金融端的资源和技术,明确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等产业资本在REITs管理中的角色定位,重视资产的专业化管理与运营,努力让REITs产品真正实现脱离主体信用。
三是发展碳市场为代表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提升资产收益。考虑到新能源产业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应逐步健全包括碳市场、用能权市场、水权市场等在内的各类环境权益交易机制,逐步扩大市场参与主体、丰富市场交易产品,形成全国统一定价,将新能源项目的绿色价值通过环境权益定价内化到项目经营管理中。将碳信用纳入投资者收益考虑,让全民通过REITs分享碳中和资产与行业的成长收益,同时更好地引导资金流向新能源产业。
四是推动新能源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一方面,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数字新基建,其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巨大,证监会近期也明确支持有条件的新基建、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等发行科技创新领域REITs,这里的条件应该包括能源供应逐步转向清洁、可再生的新能源方面的要求,企业在商业模式方面应在“数据中心+新能源+储能”作统筹考虑;另一方面,通过能源数字化平台,让项目和资产实现电子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有利于降低对主体信用的依赖,最终将碳中和项目打造成标准化的金融资产,让每一个光伏电站都能够通过REITs上市。
(编辑:洪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