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樊成编辑汪垠涛
你听说过虚拟偶像吗?你知道A-SOUL组合吗?近年来,虚拟偶像频频出现,赢得了年轻人的喜爱:技术人员通过虚拟数字技术,打造出各种二次元形象;“中之人”(幕后扮演者)为虚拟人物提供动作、声音、情绪等。
A-SOUL组合,便是虚拟偶像中的佼佼者。出道时曾喊出“永不塌房”的口号,然而打脸来得太快:先是A-SOUL组合成员珈乐宣布“直播休眠”,以后不再从事虚拟偶像活动;接着A-SOUL官方微博宣布与珈乐的“中之人”提前解约。而网络上,关于“中之人”自爆被压榨、“每月创收两百万,月薪仅一万”“价值198的礼物提成仅6毛”的负面消息不断。
虚拟偶像团体A-SOUL。图/微博账号“A-SOUL_Official”
似乎凡是有偶像的地方,就总是有塌房。也许虚拟偶像不会因为形象或行为问题塌房,但虚拟偶像的背后,说白了还是由人来驱动。
在粉丝质疑压榨扮演者、薪资太低等问题后,A-SOUL官方回应称相关传言不实,并公开了扮演者的收入构成,称“公司一直努力为她们提供在行业里有竞争力的收入和相关福利”,并且不存在“霸凌、压榨”的情况。虚拟主播的收入要分给平台、乐华娱乐等,也有较多的研发和美术成本,单项目视角看目前处于较大幅度的亏损状态。
在现实中,一个偶像的成长,往往伴随着事业的兴盛、商业价值的攀升,以及个人收入的提级。但是在虚拟偶像现有的商业架构里,这种水涨船高的共享模式可不可行,虚拟偶像背后的“中之人”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显然是更值得关注的问题。不论如何,这次事件也是一种提醒:虚拟偶像经济的分配逻辑,如何才能经得起审视,或许还需要更多探索。
停播事件爆发后,短短几天内,A-SOUL官方B站账号就掉粉近6万人——这也是“中之人”个人价值的直接体现。其实,粉丝喜欢的不仅仅是外形,声音、神态、性格、情绪都可以是情有独钟的特质。有些闪光点甚至都不是开发团队能够设计的,而是在偶粉长期互动中自然滋生的。
类似的案例有很多。前两年,“枯燥的有钱人”朱一旦曾在短视频平台迅速蹿红,但在其导演兼配音离开后,粉丝立刻发现新更的视频没有那个“味”了;李子柒同样如此,一个火遍大江南北乃至全球的超级IP,在盛极一时的高光时刻,顷刻间因股权纠纷停更,引得粉丝连连叹息。
虚拟偶像是一种新事物。它的运行逻辑和商业模式,都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完善。所谓“永不塌房”的预设,实在太过武断和自负。其实,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企业以及创造团队,都应该明白,只有可以共生共荣的生态才是健康的,可以持久的。
究根结底,还是要相信人的价值,相信每个人的与众不同,进而在这个逻辑基础之上,达成共赢的、可持续的商业模式。这是一个高度分工的社会,也是一个紧密合作的社会,一套商业体系上的每一环,都应得到应有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