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控股因信披不及时等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

日期: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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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控股因信披不及时等被北京证监局责令改正

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通报称,联想控股存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等问题,决定对联想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2021年9月8日至9月18日对联想控股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早于境内交易所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发布时间。

第二,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联想控股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股权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时间晚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

第三,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四,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同时,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2022年3月31日,联想控股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公告,但是该信息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第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第四条、《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八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联想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联想控股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严格落实《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今年3月31日,联想控股公布了2021年全年财报。联想控股去年营收4898.7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7%,净利润57.5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48.78%。

对于净利润增长原因,联想控股在年报中解释称,一是产业运营板块业务在巩固现有业务优势加强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创新,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去年同期神州租车有限公司计提大额减值,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神州租车全部股权的出售,回笼了资金并实现了良好的投资回报。

值得一提的是,联想控股旗下的联想集团,在去年曾因试图冲击科创板引发非常大的争议。对于科创板申请“长假游”,一些专业人士认为,联想集团不符合在“科创板”上市的要求。此外,联想董监高薪酬过高等也饱受质疑。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联想集团CEO杨元庆在2021财年拿到高达1.68亿元的薪酬包,但还有另外两名未披露的高管比他更高薪,最高为1.97亿元。联想27名高管人均年薪3455万元,一年的总薪酬高达9.33亿元,占公司税前利润的7.77%。

与此同时,联想集团的财务状况也并不健康。近三年,联想的资产负债率维持在90%左右的高位,流动比率低于1,偿债能力堪忧。

联想回应

已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4月14日,联想控股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联想控股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已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将按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公告显示,联想控股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釆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65号)。

联想控股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已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将按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本组文/本报记者温婧供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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