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杨建新王添
“目前,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的现象明显有了好转,‘一车一盔’也得到了很好的落实。”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辖区内多个共享单车停放点,就公益诉讼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了这番变化。
近些年,共享单车因绿色出行的理念受到社会公众青睐。2020年11月,通州区引进了两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共投入6000辆单车,涉及500多个停放点位,小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交站台等市民日常出行处均有覆盖。大量共享单车的投放为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方便,但也给公共安全和城市管理带来了烦恼。
“每次散步,我都能看到马路两旁的共享单车停放杂乱,就连盲道上都有,我们连路都不好走,还有些共享助力车的头盔都坏了,使用起来也存在安全风险。”前不久,通州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曹雪松在网格走访中,有市民向他反映共享单车的问题。收到线索后,曹雪松立即联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辖区内多个停放点位都存在类似的问题。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按照规定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共享助力车属于电动自行车,都应该配置头盔。经调查发现,共享单车投放初期,每辆共享单车都通过一根防盗线连接头盔。可如今一些防盗线被剪断,头盔不翼而飞,其他头盔也有着不同程度的损坏。同时,一些用户用车后将车辆随意停放在盲道和非机动车区域内,不仅影响了路人的正常通行,还阻碍盲人等特殊群体出行安全。
“一顶头盔就是一张‘保命符’,盲道内违规停放就会成为安全隐患。我们既要守护好市民‘头顶上的安全’,也要守护盲人‘脚底的安全’。”为此,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相关运营公司加强对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消除道路公共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随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路面工作人员存在日常巡查不到位,车辆管理不及时的情况,在制定整改方案后,第一时间向两家公司发放整改函,并对相关负责同志约谈,要求做好车辆秩序管理工作,及时配全头盔。
经过两个多月的整改,运营公司对车辆所在路段全面巡查,对损坏的头盔进行维修并补齐,做到“一车一盔”;针对车辆乱停放占用盲道等问题,通过运用固定设施+优化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实行车辆定点定位有序管理,推动用户精准停放;增派工作人员加强对各路段各点位巡查,及时整理停放不到位的车辆,防止出现“单车占盲道”现象,保持常态长效管理。
承办检察官在回访中看到,共享单车各停放点位均已整改到位,再碰到出门散步的市民,大家纷纷竖起了大拇指。有居民说:“春暖花开,看着路边整齐的车子,散步心情都好了,有事骑个车子心里也踏实。”
“共享单车在使用管理中的一系列不规范行为,社会各方主体都需要进行改进。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运营公司要承担好主体责任,广大市民也要提升自身文明素养。”通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志峰表示,希望广大市民养成文明用车、安全用车的习惯,不乱停乱放,不随意损坏共享单车头盔,共同守护好城市文明和公共安全。
据了解,通州区检察院今后将继续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共享单车运营、停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共享单车使用,提高百姓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