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彬
“双减”工作又迎来了大动作。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
学科类校外培训被明确为“非营利”,其定价也将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只能在法定范围内浮动,培训的价格天花板被牢牢钉住了,这也是通过价格手段有效规制一度疯狂的教培行业。
在“双减”工作全面推进之前,教培行业被绑上了资本战车,各路资本跑马圈地,教培价格也一路狂飙,“没有4万元过不了一个暑假”等话题屡屡成为社会焦点。价格畸高的校外培训成为民生之痛,严重影响家庭的幸福感。
如今“双减”措施雷厉风行,全面铺开,也有必要从价格机制上做出规范。既要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两者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市场机制出现局部失灵,或者涉及民生的公益服务,定价机制就不能完全推给市场。
我国的基本价格机制是,“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价格法》第18条明确规定,“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和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等并列,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而这次中央“双减”文件明确教培行业属性是公益性质。
所以,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培实施政府指导价,既是在行业属性上贯彻“公益”性质,又是依照《价格法》对“重要的公益性服务”实施价格管制,法律逻辑和行政管理逻辑互为表里,丝丝入扣。实施政府指导定价,既是价格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也是及时回应民间的管制呼声,更是为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划下跑道。毕竟,教育本身就应该是良心行业,不该以逐利为目的;毕竟,天下苦教培久矣,这种建立在民生痛苦之上的资本狂欢,注定不会长久。
对教培行业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是规范,也是保护——还教育一片净土,不被资本所裹胁。
(作者系知名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