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准聚焦“三电”系统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将至
证券时报记者韩忠楠
河南郑州的特大暴雨早已停歇,但数十万辆“泡水车”的后续流向却牵动人心。日前,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公布数据,目前,河南财险业已接到车险理赔报案18万件,初步估损52亿元。这其中,不乏一些新能源受损车。
在传统燃油车领域,针对“泡水车”的售后维修和保险理赔均有较为成熟的应对流程,但与新能源汽车配套的保险业务,还未能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不久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下称《专属条款》)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2021版行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光大证券分析称,《专属条款》的推出,将进一步激发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力,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
“三电”系统
均在承保范围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已达603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06%。按照行业协会的预测,2021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突破240万辆,同比增长76%,市场占有率也将进一步攀升。
7月新能源汽车乘用车零售销量达到22.2万辆,同比增长169.4%。1-7月新能源汽车零售122.9万辆,同比增长210.2%。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从新能源汽车上半年的零售表现来看,其销量走势呈现一路上扬的特征,尤其是零售市场的走势,与传统燃油车走势形成了强烈差异化的特征,实现了对燃油车市场的替代效应,并拉动车市向新能源汽车转型的步伐。今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提出要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崔东树认为,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政策鼓励方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代表了未来的发展趋势,被提高到较高的位置,是必然的。
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发展,与之相关的安全问题也逐一暴露。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已被公开报道的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多达124起,其中多数与电池起火有关。一位新能源车主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对于消费者而言,最关心的就是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安全问题和涉水安全问题,而这些均与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系统有着紧密联系。
据了解,在传统的车险条款下,电池、电控、电机这“三电”系统并不在保障范围内,理赔时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为进一步破除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顾虑,《专属条款》在意外事故责任中纳入了“起火燃烧”责任,并明确将“三电”悉数纳入被保范畴。根据《专属条款》的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上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过程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
平安保险的内部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国家的战略方向,未来新能源汽车的保有量会进一步增长,新能源汽车的车险业务势必要与之进行相应的匹配。《专属条款》的推出,可以在一定程度打消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顾虑,侧面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进一步活跃。光大证券分析称,《专属条款》将进一步激发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力,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各险企也将把握发展契机,积极布局新能源车险赛道。
记者注意到,在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新版汽车“三包”政策中,也新增了关于电动汽车的三包项目,尤其是完善了对“三电”系统的保障要求。业内人士分析称,新能源汽车的专属商业保险条例的推出和新版汽车“三包”的政策,均在聚焦于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系统,这将给消费者带来更全面、系统的保障。
险费率有望降低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聚焦于对新能源车“三电”系统的保障,《专属条款》还推出了6项附加险,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等。
光大证券分析称,专属附加险的推出,是为了应对新能源汽车存在的特殊风险。此外,在《专属条款》中,特别提及了关于新能源汽车折旧金额的问题。按照条款中的规定,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新能源汽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而实际价值则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新能源汽车独立评论员曹广平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新能源汽车在商业保险面前,其电池的折旧情况,大概率会显现“原形”。一位车险行业的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由于新能源汽车的售价和出险率均高于传统燃油汽车,致使在同等保障程度条件下,新能源车险的费率也会相对较高。不过,结合目前车险行业的总体改革措施,预计新能源专属商业保险落地后,新能源汽车的车险费率也有望降低。
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理顺价格成本结构,科学厘定基准费率,引导市场费率更加合理,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上述人士认为,要推动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保险的规模化发展,进而推动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提速,在车险方面,有必要增设相应的补贴机制。在她看来,新能源汽车险费率有望降低。
消费者会买单么?
在《专属条款》发布后,行业内普遍认为,这对于新能源汽车用户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但记者在实际采访中却发现,面对新出台的政策,部分新能源车用户仍处于观望状态。
一位威马汽车的车主告诉证券时报记者:“目前围绕着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系统和质保时间普遍比较长,很多车企甚至推出了终身质保的政策,对首任车主是比较友好的。因此,在用车过程中,他不会产生太多的忧虑,唯一的担心就是怕车辆自燃,所以在购车过程中,会特别选择配置知名电池厂商的车辆,日常使用时也会格外注意,少用快充功能,及时更新系统软件。”该车主表示,短期内他不会考虑额外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商业保险,相关政策落地后会持续观望一段时间。
平安保险的人士认为,不同的用户对于保险的配置意愿和购置习惯不同,在已有基础车险的前提下,部分用户对新能源汽车专属商业险的购买意愿目前还无法判断。不过,与《专属条款》同步推出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或许会吸引更多的车主关注。根据示范条款显示,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保险单载明车牌号码的新能源汽车,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虽然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均推出了针对驾驶人员安全的意外险,但这并不在强制险种范围内,与普通的重疾险、意外险相比,驾意险的费用要高一些,各家保险公司的推广力度也比较弱”,上述人士判断,针对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的保险条款出台后,或许会增强车主对这方面的关注,预期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也将进一步保障新能源车主的安全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