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天
6月10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哗啦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公布,申请执行人为哗啦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为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裁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哗啦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依职权开展了执行工作。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基于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称,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等。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被执行人中的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由OFO(HK) Limitedq全资持股。目前,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正江已有数百条限制消费令信息。
另外,天眼查还显示,在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及的254个终结案件中,执行标的总额约达5.78亿元,未履行总金额约5.5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