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和解,并非“瑞幸们”的最优选择
证券时报记者曹晨毛可馨
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迎来了新进展。近日,瑞幸咖啡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造假指控达成和解。
实际上,瑞幸咖啡与SEC达成的和解,并不意味着其财务造假风波的彻底结束。美股维权律师、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郝俊波曾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瑞幸咖啡在美国面临着三个层次的法律风险,分别是:对投资者的民事责任、承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行政诉讼责任以及对涉事事项的司法责任。
目前,瑞幸咖啡只是解决了与SEC诉讼问题,其在美国还将面临上述另外两大法律风险。据了解,根据美国法律,提供不实财务报告和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犯罪要判处10至25年的监禁,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同时瑞幸咖啡、公司相关责任人以及中介机构,还可能面临巨额的集体诉讼。
此外,国内相关主管部门对瑞幸咖啡的责任认定也并未豁免。不过,业内普遍认为,瑞幸咖啡本次与SEC的和解是其目前的“最优解”,这将会对其后续化解在美国的其他诉讼风险提供了缓和的机会。当然,这有点“花钱消灾”的意思。
实际上,瑞幸风波又一次引发了中概股信任危机。早在2011年,中概股就因频频出现会计问题而被华尔街抛弃,导致赴美上市企业数量骤减或出现上市即破发的困局。
那么,对于质地存疑的“瑞幸们”来说,如果遇上了信披诉讼事项,是否可以“花钱消灾”呢?从效果上看,寻求和解也并非真正的“花钱消灾”,因为和解条款本身附带了SEC传达的监管和警示信号,如更高额的罚没款、更苛刻的资格处罚等。此外,SEC也会对案件是否能够和解进行充分考量。
若从源头上说,和解并不是“瑞幸们”的最优解——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强化相关责任人的法制思维,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以及充分履行信披义务,才能避免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中概股公司化解信任危机的有效途径。与其在暴露问题后寻求和解,不如在问题发生前独善其身。
无论上市地在哪里,作为公众公司必须要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并且定期公开财务状况,以便让投资者做出理性选择。其次,要建设完善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本质上是一种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制度,规范的治理结构是上市公司经济效益和股东权益的最优目标,董事会、经营层面以及股东层面也有着相对独立的权利与职责。
上市公司要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真实地呈现公司价值。另外,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高管层等要坚决恪守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同营造证券市场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