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明确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王晨婷)共享电动自行车迎“清退潮”。北京商报记者12月15日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近日,市交通委会同市网信办等部门和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共同约谈多家在京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企业及其运营平台,或将面临行政罚款、扣留车辆、下架App等多重处罚。
事实上,北京早已明确规定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2017年8月,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北京在一个月后即出台文件表示,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北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2018年11月起实施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北京“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2019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也提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虽然文件多次强调,但直到今年6月起,才陆续有佛山、东莞、上海等地正式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主要原因或是自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共享电动自行车属于电动车,但是车上并未配备头盔和悬挂电动车统一牌照,并不符合交通规则要求。
此前,北京市交通委也已针对多家企业的违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此次被约谈的企业涉及考拉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北斗信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考拉出行)、上海乾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筋斗云出行)、宁波小遛共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小遛共享)、武汉小象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芒果电单车)、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骑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人和控股方)等企业,违反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且存在未按要求进行电动自行车登记、未能准确披露服务信息、未建立用户押金预付金专用账户、未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信息等多项问题,涉嫌严重扰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秩序。
据悉,因多家企业在工商系统预留的联系方式失效,执法人员曾前往失联企业的注册地址实施上门约谈,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骑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青鸟快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注册地址为无效地址或无人办公。今年7月,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车辆曾因灼伤骑行人引发热议,事发后该平台多次变更经营主体及企业法人,该企业注册地址也已无人办公。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往往存在保养维护不及时、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安全风险高、电池污染严重等多重隐患,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未接受过专业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技能训练,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加之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带来较大的伤害和损失。”北京市交通委表示。
交通部门表示,在京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要严格遵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严禁违规投放、运营租赁电动自行车。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坚决取缔非法运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