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背后的欣巴科技:严重依赖大客户 去年增收不增利

日期: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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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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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阳戈

快递业背后的公司欣巴科技近日提交了IPO申报稿。这家成立于2015年的公司,随着电商快递物流的快速发展,迅速冲向创业板。

值得关注的是,欣巴科技业绩出现暴涨暴跌,报告期首年2017年的净利润,同比报告期外的2016年增长了惊人的7.5倍,而在2019年却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局面,今年上年更是出现了亏损。此外,欣巴科技还存在对大客户依赖症,陷入未决专利诉讼等。

永利股份失手?

欣巴科技成立的时间不长,成立于2015年3月30日,注册资本5748.917万元,实控人金卫平,公司的保荐人为国金证券。

欣巴科技介绍,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以自动化分拣输送为核心的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交叉带分拣系统、自动化输送系统、自动化仓储系统及其他物流设备。

实际上,欣巴科技与A股市场早有交集。

说明书显示,2015年3月30日,欣巴科技的前身欣巴有限由朱玲燕、金卫平、李海星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2000万元。报告期初时股东结构就变成了永利股份持股51%,金卫平持股46.55%,李海星持股2.45%。永利股份何时介入,并没有细说。

不过相关细节在永利股份2015年7月21日的公告中有所透露。据公告显示,永利股份当时还叫永利带业,用2249万元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认缴了欣巴科技2082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认购股权的溢价部分人民币167万元计入欣巴科技的资本公积金,全部认购完成后,永利带业占欣巴科技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1%。永利带业称,此次增资相当于成本系1.08元/股。

要知道欣巴科技在2015年才刚刚起步,体量无法与现在相比,数据显示,2015年6月底时的资产总额为771.56万元,负债总额为13.43万元,净资产为758.13万元,2015年第二季度的营业收入为138.46万元,净利润为-41.87万元。永利带业当时介入,也算是眼光独到。

后来从2017年12月起,欣巴科技开启了4次股权转让和3次增资,其中第一次股权转让永利股份就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26%(对应1061.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了金卫平,转让对价1560万元。至此,永利股份放弃了对欣巴科技的控制权。

去年增收不增利

随着快递行业的蓬勃发展,欣巴科技的收入规模在快速膨胀,不过2019年却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现象。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289万元、47991.58万元、81184.89万元和10232.0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617.12万元、5407.08万元、4675.09万元和-734.23万元。

公司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162.41%、69.16%,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234.36%、-13.54%。

有意思的是,今年上半年快递业上市公司业绩不错,但欣巴科技营业收入只有1个多亿,相当于2019年的1/8,净利润更是出现亏损,2020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则为-17510.89万元。对于2020年上半年为何为亏损,欣巴科技表示系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动所致。

此外,永利股份2016年年报显示,欣巴科技当年的营业收入为6064.86万元,净利润188.66万元。而说明书显示欣巴科技2017年的营业收入就达到了18289万元,增长了2倍,2017年净利润1617.12万元,更是增长了7.5倍,增幅令人吃惊。

来源:永利股份2016年年报

来源:永利股份2016年年报

来源:永利股份2016年年报

来源:永利股份2016年年报

严重依赖韵达

截至报告期末,欣巴科技已积累超过200个自动化物流系统项目服务经验,服务的客户主要包括顺丰、韵达、申通、圆通、中国邮政、德邦、百世等国内快递快运物流行业的龙头企业;京东、苏宁等国内电子商务及零售领域的领军企业;雅鹿、拉夏贝尔等服装行业知名品牌。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按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口径计算,欣巴科技来源于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18%、89.25%、95.42%和94.6%,其中来自于韵达股份(002120.SZ)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5.34%、68.47%、65.05%和57.58%,客户集中度高。有数据显示,单韵达股份2019年快件服务量就有94562.39万件。

既然是大客户,韵达股份在2017年~2019年都是第一大应收账款客户,2019年时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22亿元,占了应收账款总数的57.42%。在2020年上半年,韵达股份的应收账款占比下降为27.51%,系前第二大应收账款客户。

陷专利诉讼

另外,欣巴科技在2020年,还经历着诉讼纠纷。

说明书中显示,2020年1月,苏州金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金峰物联”)起诉欣巴科技(被告)销售给韵达股份及其关联公司的交叉带分拣机设备涉嫌侵害其专利号ZL201510184464.7、名称为“一种双层交叉带分拣机”的发明专利权。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以及支付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550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0年1月1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裁定该案移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2020年4月22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该案。2020年8月4日,根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原告苏州金峰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该诉讼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不过,在2020年8月17日,欣巴科技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金峰物联(被告),诉讼内容为因金峰物联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的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1500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赔偿原告218.1万元;判令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来源:天眼查

来源:天眼查

值得一提的是,在天眼查中,欣巴科技在2020年尚有另一起纠纷,即相关案号为(2020)冀01知民初8号,法院为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原告还是金峰物联,一审被告系欣巴科技。

该案中,原告表示自己于2015年4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超大双层交叉带分拣机”的发明专利,并于2018年11月6日获得授权,该专利合法有效。原告发现被告把侵权产品卖于韵达股份并在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香河现代产业园纬三路1号的韵达快递(香河服务站)使用,原告认为该产品已经对原告涉案专利构成侵权。故金峰物联同样提出了类似的诉讼请求,要求欣巴科技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并涉赔偿1550万元等。此案件最终同样移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目前暂无法确定冀01知民初8号案件是否是前述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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