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乔丹起诉亚马逊等平台:因销售AJ商品时标注“乔丹”字样

日期:07-22
亚马逊乔丹侵权

36氪获悉,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两件因销售“aj”球鞋但标注“乔丹”而引发的上诉案件。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酷买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在天猫、亚马逊等渠道销售耐克公司旗下“aj”球鞋的过程中标注了“乔丹”字样,侵害了乔丹公司就“乔丹”系列商标享有的专用权。故请求法院判决两案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了乔丹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乔丹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中,乔丹公司主张,酷买网公司与亚马逊公司在销售“aj”球鞋的过程中使用“乔丹”字样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将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而酷买网公司与亚马逊公司则主张其在销售耐克“aj”球鞋时使用“乔丹”是基于“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的授权,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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