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思聪被曝再次被限制消费
本报讯(记者刘慎良)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据了解,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此前10月12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案件号为(2019)沪0114执4909号的限制消费令,法院于2019年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普思投资负责人表示,取消王思聪限制消费的确是从20日开始,普思投资正在全力解决债务纠纷,也在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对债务纠纷的不同观点,并不是对已判决的1.5亿不执行,法律问题本身就很复杂,该担的责任一定承担,而且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只是法律程序需要一些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