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光峰科技看小米生态链经营模式
李隽
科创板首批上市企业的产品,大部分都是供应给产业链下游,而光峰科技(688007.SH)是少有的产品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科创板企业。激光电视是光峰科技的拳头产品之一,合作模式则是跟小米集团-W(01810.HK)成立合资公司进行销售。
在光峰科技招股书当中,详细披露了旗下控股公司峰米科技和小米集团旗下小米通讯的合作模式。
招股书称,光峰科技与小米集团于2016年达成合资意向,由光峰科技与天津金米、顺为科技合资成立峰米科技,致力于研发生产适合大众消费的激光电视产品。
2018年,光峰科技向小米集团旗下的小米通讯及其关联方销售激光电视的金额达到2.47亿元,占光峰科技营业收入的17.85%,小米通讯及其关联公司也是光峰科技第一大客户。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目前研发、生产、销售自有品牌“WEMAX”系列激光电视;同时,小米米家品牌激光电视由峰米科技供应,全部搭载光峰科技激光电视光机。
峰米科技由光峰科技持股55%、天津金米(小米集团旗下企业)持股15%、顺为科技持股15%、峰业投资(主要是自然人股东)持股15%。峰米科技向光峰科技采购定制研发、制造的激光电视光机,另对外采购整机零部件,均发往OEM厂商制造整机,再将整机销售给客户。其中米家激光电视销售给小米通讯,“WEMAX”等自有品牌激光电视销售给其他客户。
根据奥维云网统计,2018年国内激光电视销量16.4万台,其中小米通讯实现终端销售3.8万台,光机全部系光峰科技定制开发;光峰科技自有品牌WEMAX实现终端销售6000台;火乐科技坚果品牌实现终端销售3.2万台,其中1.4万台光机系光峰科技为其定制开发。2018年,搭载光峰科技光机(含自有品牌与其他品牌定制化开发生产)的激光电视销量合计5.8万台,市场份额35%,居行业第一。
有影音界资深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个35%的市场份额其实有一定的“迷惑性”。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激光电视其实更应该理解为投影电视的一种,竞争对手不仅仅是同类型产品的对手,更要包括传统的液晶电视,也包括传统的幕布投影等。如果未来面板价格继续下降,大屏幕电视,甚至包括小米自己的电视产品价格都会继续下跌,激光电视的市场就不太好说。
小米寻找各领域内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合资、合作,向消费者提供广泛产品,自定义为“小米生态链”模式,是其业务亮点之一。小米与优秀供应商合资开发面对消费者的终端产品是其普遍合作方式,小米对“生态链”企业的投资均为参股投资,不寻求控股权。
光峰科技表示,峰米科技与小米通讯的合作模式是小米“生态链”公司的常规运作模式。
从合作模式来看,小米通讯指定小米定制产品所需要的商标使用权、产品外观设计方案、包装设计方案等。峰米科技负责小米定制产品的整体开发、生产和供货,并按照小米的订单生产、交货。小米通讯根据市场判断向峰米科技提供订单预测,峰米科技负责定制产品的生产并运送到小米通讯指定的仓库,小米通讯负责产品的宣传、销售工作。
关于跟小米合作,光峰科技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当中表示:“合作模式带动快速增长不能持续的风险是存在的。如果公司技术与产品创新减慢,不能满足或开发出新的市场需求时,或产品被竞争者超越时,将面临合作效益降低、不能带动快速增长的风险,或将面临合作不能持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