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户可拒绝手机信息推送?《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吕倩
5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网络开展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使用等活动(下称数据活动),以及数据安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办法》要求,网络运营者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以默认授权、功能捆绑等形式强迫、误导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其收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收集保证网络产品核心业务功能运行的个人信息后,网络运营者应当向个人信息主体提供核心业务功能服务,不得因个人信息主体拒绝或者撤销同意收集上述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而拒绝提供核心业务功能服务。
此外,《办法》要求网络运营者不得依据个人信息主体是否授权收集个人信息及授权范围,对个人信息主体采取歧视行为,包括服务质量、价格差异等。
《办法》提出,网络运营者利用用户数据和算法推送新闻信息、商业广告等(以下简称“定向推送”),应当以明显方式标明“定推”字样,为用户提供停止接收定向推送信息的功能;用户选择停止接收定向推送信息时,应当停止推送,并删除已经收集的设备识别码等用户数据和个人信息。
网信办通知称,公众可通过多种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针对于此,腾讯集团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中央网信办发布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腾讯会积极配合、学习并密切关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字节跳动方面表示暂不予以回应。
针对于《办法》意见稿的发布,Marteker创始人冯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手机移动端主要包括iOS系统与安卓系统,在广告推送方面,iOS系统做得更好一些,用户有拒绝接受通知的权利;而安卓系统这方面更开放一些,因此该《办法》更多针对安卓系统。
其次,冯祺称,对行业来说,用户的主导权更大了。理论上,广告主采集用户的信息难度也增加了。这不仅是中国、也是全球范围内的潮流,包括欧盟GDPR、美国加州法规等,均明确保护消费者个人数据隐私。但同时,冯祺指出,加入平台违反《办法》中的规定该如何处罚?《办法》并未详细提及。
通过向用户推动信息的方式,以及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获取用户信息、进行精准推动是诸多广告平台的主要策略。现如今,广告业的增长放缓已经是业界共识,《2019中国广告主营销趋势调查报告》显示,只有 33%的广告主计划在今年增加预算,这一数字是过去 10年最低水平。该《办法》未来出台会否加剧各平台广告营销方面的收入?
针对于此,冯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广告营收下降实际更多是受到经济下行的影响,和《办法》本身并没有太大关系,2018年业界已开始有一些自律行为。冯祺称,遵循《办法》获得的用户信息数据只会更加精准,至少这种数据所体现的用户购买意愿是更强的,而违背用户意愿获得的数据固然量很大,未必精准。
《办法》将影响的另一重要行业便是该类“违背用户意愿收集收据”的平台,今年3月,招聘信息创业公司巧达科技被查封,该公司号称拥有中国最大的简历数据库,其主要数据来源为大数据产品矩阵“乔大招”,但实际是通过爬虫技术建立简单数据库,处理后提供给B端使用,侵犯个人隐私,触及法律底线。一位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办法》未来确定出台后,该类踩着用户隐私数据红线来盈利的公司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