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刘庆峰:人工智能立法首先要保障人类安全
新京报:人工智能时代会对现有法律体系产生哪些新挑战?
刘庆峰:我觉得人工智能立法的挑战有两方面,一是目前在原来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人工智能方面的法律法规,人工智能是新物种,它所带来的积极帮助或者潜在风险都是人类没有碰到过的,而法律体系的讨论调研到最终制定存在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二是人工智能的发展日新月异,法律体系如何做到与时俱进,尽快满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社会健康进步的需要,确实存在很大的挑战,这主要体现在人工智能对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是全新的,其次是人工智能的变化非常快。
新京报:对于人工智能立法,你有哪些建议?
刘庆峰:人工智能的立法核心一定要以人为本,这是我们立法的根本。我认为,人工智能立法首先要保障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就是说人工智能一定是要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来使用,比如说在自动驾驶领域,它的应用门槛和标准是什么;在医疗领域,人工智能要达到一定的准确度,而且最好通过一定的资质认证。
第二是人工智能应该兼顾未来社会人文的需要,倡导人机耦合的模式,简单说人工智能是帮助人的,而不是替代关系。在人机耦合上,我们要考虑到以人为本,未来人和机器是如何协作的。例如在医疗上我们叫人工智能系统为辅助诊疗系统医生助手,在法律上叫人工智能为刑事案件辅助审判系统。
第三是人工智能立法对很多老百姓来说还是陌生的,对技术也不是特别了解,所以人工智能在立法的同时需要有检测手段,在检测人工智能安全性上必须要有测试标准和方法,这样才能使立法落到实处。
新京报:考虑到人工智能的应用跟很多的领域相结合,立法时是否应该更具针对性?
刘庆峰:人工智能立法应该要有针对性,就像制药一样,任何的药物生产出来都要有临床过程,通过技术分析证明它具备药效,通过临床验证后再进行大规模的推广。我觉得人工智能也是这样,立法时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试点,试点通过验证才可以去大规模落地。
人工智能应用必须要遵循这个逻辑,而不是说大干快上,最终导致行业泡沫过多,也容易在应用过程中带来不必要的伤害,从而影响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像习总书记说的,人工智能具有非常强的头雁效应,未来社会将从互联网+进化到人工智能+时代,各行各业都可以用人工智能深刻改变现在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对于行业里的头部企业,需要有更多的支持和关心。
新京报:解决数据孤岛问题的同时,如何保护用户隐私?
刘庆峰:首先是法律要同步跟上,其次是企业要有更强的保护意识,现在已经有很多服务涉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因此相关行业的领军企业要做到表率作用,不仅仅是向用户进行告知,还包括价值观层面的指引。
第三,目前很多数据都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企业拿走,从技术层面看,我们应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给予用户更多的选择权,例如讯飞的翻译机,考虑到机密信息可能泄露,公司在设计产品的时候就做了离线翻译的版本,这是非常必要的。
新京报: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处于领先位置,应该如何保持先发优势?
刘庆峰:中国要保持目前的优势,就要以应用促进人工智能发展,在兼顾保护和共享数据之间推动人工智能更好地成长。欧洲就是把数据管得过严,影响人工智能的发展。我认为,数据的适度管理尺度以及典型应用场景的快速突破,能够形成数据和应用场景的良性互动,最终实现人工智能上的领先优势。
中国要持续保持人工智能发展,应对人工智能的第三次浪潮,未来还需要更大的突破,例如要在源头技术创新上加油,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应用方面的落地,在人工智能未来的发展中要做更多的前瞻性、基础性的布局,才能够在人工智能领域保持领先,我觉得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新京报记者 陆一夫 编辑 徐超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