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是否滥用直销牌照干着传销的活 该有权威说法

日期:12-26
虚假宣传权健传销

马上评|权健是否滥用直销牌照干着传销的活,该有权威说法

澎湃特约评论员 熊志

一篇《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将权健集团有限公司带入了舆论漩涡。除了涉嫌虚假宣传外,文章还指出,权健集团推广产品的模式涉嫌传销。

面对汹涌的舆论,权健今天发布最新声明,称上述文章“不实”,但是没有指出哪些细节失实,反而大而化之地谈起这几年为公益事业捐了多少钱,如何响应国家号召推广中医药。至于涉嫌传销的指控,更是用权健是“国家政府机构颁发直销牌照的合法企业”一笔带过。字里行间,避重就轻的姿态昭然若揭。

正如央视此前的报道揭秘,售价动辄上千的所谓骨正基鞋垫、负离子磁卫生巾,并没有什么科技含量可言,能够卖得出去,靠的就是虚假宣传。保健品不是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夸大产品功能和疗效,可以说是行业存在的普遍乱象。这一点,很多因老人滥购保健品无法自拔而感到困扰的家庭都深有体会。

目前权健的年销售额已达到两百亿,触手延伸到足球、医疗、地产等领域。如此庞大的帝国,靠的绝不只是被夸大疗效的保健品,与传销暧昧不清的关系,为其生存之道提供了另一种解释。

如权健在声明中所言,它拥有国家政府机构颁发的直销牌照,而直销在我国是合法的。但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定义,直销是“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注意这里两个关键措辞:直接、最终消费者。“直接”规定了推销的层级只有两层;“最终消费者”意味着购买产品的人,是要消费这个产品。如果是通过产品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层级逐渐扩展成金字塔形,那就演化成了传销。

关于这点,2009年的《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定性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到,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不能说权健就是传销,但至少它有突破合法直销边界的很大嫌疑。事实上,在权健拿到直销牌照的2013年前后,网上就有很多媒体报道,权健下的地方分支机构涉嫌传销。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2012年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权健公司成立的销售团队之一“人人系统”,有四人参与传销活动,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其中发展下线5000余人的孟某某,在2008年就加入权健,上级领导正是权健集团法人束昱辉。

权健的传销疑云还不止于此。百度甚至有一个专门的“反权健吧”,里面聚集了很多指控权健坑人的控诉,且对其运作套路有详尽的描述,比如在发展下线时,那些所谓“经销商”,不会以权健的名义签订任何协议;而发展会员的奖金制度,也是走私人账户。

权健被媒体多次报道卷入传销,经历各种投诉却总能全身而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运营体系方便切割。正如此次小周洋的案例显示的,通过虚假宣传周洋病情做宣传,明眼人都知道最大的受益者是权健,但在法律层面,它能够切割给下面的经销商,以至于周洋父亲找不到侵权证据。

在今天的声明中,权健也提到,“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对利用权健品牌和权健产品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法律维权”。言外之意很明确:那些打着权健招牌,发展会员下线的传销行为都是他人干的。

这种拉大旗作虎皮的可能,的确没法排除,但问题在于,权健为什么放任其招牌被滥用,以至于网上控诉声音不断?只是为了扩大影响力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它的分支机构,的确突破了直销的边界?销售团队被控传销又该如何解释?

不论如何,面对涉及到千千万万家庭的权健帝国,只靠目前避重就轻、含糊其辞的回应绝对不够,权健是否滥用直销牌照,干着传销的勾当,不能靠它自说自话,监管部门应该通过系统的调查给出权威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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