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9月15日,欧盟委员会提出建议制定《网络活力法》,要求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可以联网的数字化设备和软件在设计、生产、运营及维护各环节都必须满足欧盟设定的强制性网络安全标准。
根据这部拟议中的法案,全球的软硬件数字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市前要通过自查或第三方检查确认满足欧盟网络安全标准并签署承诺书,由欧盟颁发“CE”标志后才可上市销售。在该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都需确保满足网络安全标准,生产商有义务向消费者及时告知安全风险并提供更新或升级。
据悉,这项法律草案随后将提交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审议。(总台记者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