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独家版权时代,音乐市场有喜有忧

日期:05-26
音乐市场独家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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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份音乐人问卷,296位音乐人的深度访谈,展示出音乐市场的机遇与挑战。

文|张剑编辑|朱弢

来源:财经E法

5月24日,由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张丰艳团队主持编写的《2021中国音乐人报告》(下称《报告》)在第16期E法数字音乐论坛发布。这是张丰艳团队就中国音乐人现状编写的第四份年度报告。

《报告》指出,音乐人的社会认同感增20.13%,越来越多的音乐人开始有行业认同;短视频已经成为整个中国音乐人的流媒体平台,音乐人在短视频平台上传的音乐占比达到65%;音乐人整体收入持续增长,通过音乐创作获得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音乐人占比达到28.65%。

版权问题既是音乐行业的核心问题。业界认为,独家版权时代已结束,同时新著作权法对音乐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版权保护。对此,《报告》提出,音乐人为了能够更好、更广泛地宣传自己的作品,提升个人知名度与流量关注,往往对于作品的使用授权比较宽容。但在授权的过程中往往发生各种版权纠纷。同时呈现出版权意识普遍提升,但维权倾向并不高的局面。

针对后独家版权时代来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格局,参加研讨的其他专家学者亦提出,回溯在线音乐平台及市场发展,整个行业能够发展起来,从不付费、普遍侵权到接受付费、培养起供需关系,平台的作用非常重要,有必要关注独家版权取消后的市场变化,既包括正向变化,也不可忽视反向变化,建议通过新的政策及时回应这些变化。

01

近三分之一音乐人觉得受到认可

张丰艳对财经E法表示,2021年颁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了艺术创作的重要性。以 2035年文化强国如期建成的战略目标为导向,通过精良的创作打造文化传播力,进一步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著作权法正式实施,新著作权法明确并细化创作作品含义,着重增加了视听作品相关条款,对广播权进行合理扩张,著作归属权明确,明确禁止流媒体音乐平台滥用独家许可优势,损害作品传播或市场竞争秩序的做法等,均引起音乐行业和各界的关注。总体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为音乐人创作、表演与传播生态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障。

在音乐市场方面,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在《全球音乐报告》(Global Music Report)中指出,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线下演出产业停摆,流媒体音乐服务扛起了增长大旗。全球录制音乐市场收入不降反升,成功弥补了其它收入的下滑。作为全球音乐市场的重要部分,2021年,中国在全球音乐产业中的排名已上升到第六名。

张丰艳介绍认为,在上述背景下,《报告》对来自40多座城市的音乐人进行调研与采访,收集了1007份音乐人问卷。同时,对296位音乐人进行深度访谈,研究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现状、版权认知程度、专业能力、对行业发展的适应情况等。在此基础上,《报告》尝试描述音乐产业创作主体的现状、梳理产业的问题与挑战、并为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发展建议。

《报告》总结出音乐行业的几个重要趋势:中国女性音乐人的比例正在稳步上升,2021年比上一年增加3.6%;音乐人的社会存在感和认同感有了大幅度提升,越来越多的音乐人觉得自己能够被市场和大众所关注与认可,对比课题组收集的2018年数据,认为自己能够受到认可的音乐人同比增长20.13%,达到32.07%;选择在短视频平台上传作品的音乐人群体占比达到65%,短视频平台已经成为新媒体时代音乐人的重要聚集地,更是当下音乐宣传发行的主要平台之一。越来越多的原创歌曲和音乐人从短视频平台走红,被更多受众认识了解。无论是在收益、满意度,还是参与度上,短视频平台都呈现出异军突起的态势,打破了数字音乐的传统格局。

02

收入普遍提高

音乐人群体的生存状况一直是张丰艳团队关注的首要议题。《报告》披露,各类音乐专业的音乐人占比53.62%,其中包括音乐表演、音乐制作、音乐教育、录音混音、其他音乐专业等。可以看出,更多音乐专业出身的音乐人涌入音乐市场,而非转行。这得益于音乐市场的逐渐扩大,以及对音乐人才的挖掘与培养。2021年全职音乐人占比大幅上升至21.45%,这一数据在2019年为12.30%,2020年仅为11.02%。

收入方面,2021年28.65%的音乐人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其中收入5万元以上的占比3.41%,而在前一年,收入1万元以上的音乐人占比仅为16%。此外,2021年没有任何音乐收入的音乐人占比为38.47%,同比下降13.53%。音乐收入占5%以内的音乐人在2021年占比为21.15%,同比降低2.9%。2021年,音乐收入占比100%的音乐人有12.69%,同比增长5.69%。

《报告》认为,音乐人整体收入水平正处于稳步增长的状态。音乐收入在整体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高,说明音乐人的收入结构趋于合理与健康。

《报告》还披露,57.98%音乐人通过数字平台获得收益,高于2019的41%,低于2020的75%。《报告》认为,数字音乐收入的整体下滑也许不仅仅受疫情影响,取消独家版权模式成为部分平台收益受到影响的原因之一,进而影响入驻平台的音乐创作者收益。

《报告》披露,在疫情影响下,有53.55%的音乐人表示最近一年没有现场演出的相关收入。2021年疫情缓解,酒吧餐厅的现场演出占比提升,2020年为36.8%,2021年上升到56%。

著名词曲作者冀楚忱对财经E法表示,疫情对于音乐创作者的影响不小,很多词曲作者只能创作,不能展现。

因此,音乐人聚焦数字音乐平台成为最重要选择,而各平台也推出相关扶持计划。《报告》的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约40%的音乐人受到了平台音乐人计划的支持,同比增长34%。例如,腾讯音乐推出的“原创音乐共振计划”,不仅向音乐人提供 10万奖金激励,并且帮助音乐人曝光原创作品。网易云音乐的“星辰集”在线下设创作营,对音乐人进行专业培训并提供现金激励,并推出多项资源支持独立音乐人。抖音推出的“亿元补贴计划”是短视频行业内首个对音乐人群体推出类似的长期扶持计划,将对中、腰、尾部音乐人加以补贴扶持。

03

短视频的两面

针对音乐人与短视频的互动,《报告》做了专门的研究,2021年,有64.75%的音乐人上传过音乐短视频,相比于2020年的54.08%,同比增长10%。其中,使用过抖音的音乐人超过半数,占比55.21%。有33.37%的音乐人认为,抖音是推广效果最好的短视频平台。

《报告》认为,越来越多的音乐人认可了短视频这一传播渠道,并认为这是未来音乐传播的一个发展趋势。目前,短视频已成为音乐宣发的重要阵地,短视频庞大的用户量和推荐算法机制也有利于歌曲宣传,无论是新出的歌曲,还是多年前发布的歌,通过短视频都有爆火的机会。

但也有不少受访音乐人认为,在短视频平台流行的音乐同质化严重,是“快餐歌曲”、“口水歌”。短视频平台上火起来的“神曲”有几个共同的特点,比如和弦简单,多为“1645”或“4536251”;节奏固定、有比较强的鼓点。这些为了迎合市场创作的快餐歌曲,使得音乐创作愈发不完整,价值观表达愈发肤浅。用户对音乐的耐心只有15秒,他们更热衷于听热门神曲中最抓耳洗脑的片段。如何在利用黄金15秒,迅速抓住受众的耳朵,成为了歌曲在短视频平台爆红的关键。短视频音乐传播的新方式,虽然在音乐传播的广度和普及上比较高效,但碎片化的传播方式和传播效率,令平台上同质化的口水歌数量急剧增长,某种程度上也制约了完整音乐作品艺术性的呈现。

此外,有音乐人也注意到,虽然大家对短视频音乐传播持认可态度,但不少人没能坚持。主要原因三点:一是资金、设备成问题,时间精力不足。二是流量限制。看似简单的短视频推广,实则背后有其平台规则与商业逻辑,要想获取巨大的流量与关注,也并非易事。三是与其他短视频相比,音乐短视频变现更加困难。

张丰艳表示,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上推出的优质作品越来越多,但音乐人担忧的“口水歌”泛滥的情况也值得警惕。此类音乐过于相似,缺少创新,如果获得过多传播,会带来对审美的损伤,特别会影响到正在培养音乐品位的青少年。

结合自己近两年的观察,冀楚忱也有类似的观点。在他看来,一些短视频“神曲”的歌词看起来也挺经典,但仔细一看又比较碎或散,真正的情怀和审美形不成有效的合力,”听着经典,但细品起来,又不耐琢磨,充满塑料感,像口香糖一样,有甜味但不能咽到肚子里去“。冀楚忱希望,音乐人能真正从最主流、最大众的审美里一起努力,能把审美和品质做得好一点,引起深层的情感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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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新题

2021年,新著作权法开始实施,独家版权也被取消,这是数字音乐行业的两件年度大事,都直接影响和改变音乐版权的生态。

《报告》提到,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有32.17%的音乐人将版权授权给了唱片公司、版权公司或平台代理。综合2020与2021年的数据,音乐人授权使用最多的场景分别为“短视频音乐”“翻唱”“K歌App”。

对于音乐人来说,为了能够更好、更广泛地宣传自己的作品,提升个人知名度与流量关注,往往对于音乐作品的使用授权比较宽容,在此过程中常常发生各种版权纠纷。《报告》提出,音乐人的维权意识普遍提升,但维权倾向并不高。多数音乐人遭遇侵权后,最终放弃维权,原因包括“不知道该如何维权”“维权成本高”“没有能力完成维权”等。

冀楚忱透露,现在不少词曲作者受邀为影视作品创作歌曲,但在版权方面遭遇的“霸王”条款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苛刻,“创作费降低近一半,还不能享有版权,2022年开年以来,我已经遭遇好几次这种情况”。冀楚忱表示,这一问题值得关注。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表示,从法律和经济学视角来看,音乐作品已经不再只是一件文学艺术作品。从著作权法的范畴来说,音乐作品的本质是一种财产和商品。相关知识产权立法目的应该是:鼓励智力创造、维护诚信行为、划定产权边界、降低交易成本。在后独家版权的时代,真正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但市场需求绝对是有的,市场呼唤好的音乐产生,好的音乐本身是稀缺商品。因此,有必要研究怎么样使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连接起来,能够相互匹配,共同为音乐产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助理教授任启明也提出,数字音乐进入后独家版权时代,知识产权相关领域的法规、政策等也都陆续实施,应开始注意观察市场变化。例如,各平台没有了独家授权,相当于处于资源共享的状况,它们是如何进行相应的服务提供。不同的市场主体的竞争是通过提供不同的商品来实现的,在取消了独家授权后,市场竞争如何变化?产品差异化可能会体现在什么地方?这些问题值得研究。

《报告》针对当时音乐行业的挑战提出一系列建议。包括,加强持续教育,提升专业水平;利用科技手段,完善版权管理系统;扶植演艺空间,简化审批程序;平衡利益分配,提高收入水平;成立非营利组织,推动产业发展;加强出口扶持,扩大国际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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