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消协诉辛巴燕窝案今日开庭,各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日期:05-09
辛巴

记者|佘晓晨

5月9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辛巴燕窝事件”发起的消费公益民事诉讼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这一涉及国内“直播带货”法律问题的重点案件中,本次开庭控辩双方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本次诉讼是否影响正在进行中的退赔程序、永久封禁辛巴账号等是否合理、本案是否符合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等。

“假燕窝事件”最早于2020年11月发酵——辛巴团队在直播间推销的燕窝被质疑为“假货”,后由于争议不断扩大,辛巴团队道歉回应称产品实为燕窝风味饮品,愿意退一赔三赔付消费者。

2020年12月,快手发布辛巴燕窝事件的官方处罚结果,辛巴个人账号被封停60天。紧接着,辛巴销售燕窝相关公司被广州市场监管局处罚290万元。

而事情并未结束。2021年8月,河南省消协对快手公司、辛巴及4家相关公司提起公益诉讼。去年12月1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该诉讼。

值得关注的是,河南消协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求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人民币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人民币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近8000万元。

在今日的在线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在法庭宣读了起诉书和答辩状。河南消协在起诉书中表示,此事件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符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

而被告律师认为,本案消费者并非不特定,本案属于消费者众多但特定的情形,不符合公益诉讼的形式要件。

此外,辛有志在其答辩状中称,答辩人未在直播间进行茗挚燕窝产品的直播带货活动,与广州和翊公司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故意。河南消协主张答辩人应对广州融昱公司的退赔金额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事实依据。

在封禁账号这一点上,辛有志在其答辩状中表示,永久封停直播间账号并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而是平台经营者为维护平台秩序所可能采取的一种管理措施。“在平台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司法不应当干涉其经营自由。”

答辩书提及,答辩人控股的公司多次派人与原告河南消协沟通,希望原告提供那些通过时大漂亮直播间链接购买“茗挚燕窝”产品的且未能获得先行退赔的消费者名单,以便广州和翊公司履行先行退赔承诺,但直至今日,原告未能提供。

在庭审尾声,各方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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