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知否?

日期:04-30
中科院图书馆

本报记者郑丹北京报道

近日,中科院因为无法接受知网上千万的年订阅价格,故双方自2022年4月20日停止合作一事引起热议,众多知网用户对此颇有共鸣,导致该话题的热度一直居高不下。

4月19日,知网官方就此事回应,发文《关于中国知网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合作服务的说明》称,2022年,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对包括知网数据库在内的国内外部分数据库的采购模式进行了调整,由统一集中采购模式转变为有需求院所组团联合采购模式。经过友好协商,调整知网数据库订购模式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由各院所选择订购内容,计划在近期完成组团工作、签署协议并启动2022年度服务。

“就是说,原来中科院集中采购,所有研究所都用,量比较大,但现在有些所选择续订知网,有些所不再续订,所以有需求的所组团采购。”知识产权领域资深人士刘斌(化名)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解释称。

4月21日,一名中科院研究生告诉记者,自己在中科院的账号已经不能再下载知网论文,两天前,中科院已经开始在线上开展万方系统的资源使用技巧培训。记者就涨价一事联系知网方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知网资源库优势明显,因此被认为具有强势的议价权,订购费高且连年上涨一直备受争议,近年来国内多所高校或科研机构曾因知网每年超过10%甚至高达20%的价格涨幅而暂停或取消续订。

此外,知网也曾因侵犯知识产权问题而输官司,其现行的资源获取模式在法律界也存争议,其中就涉及是否侵犯论文生产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问题。不仅如此,据了解,知网在部分合作中与高校签署具有排他性的合约,受访人士称,或存在不正当竞争问题。关于知网是否处于垄断地位,法律人士称,还需对相关市场进行界定。

订购费每年增幅超10%

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在4月8日的通告中称:多年来,CNKI(中国知网)数据库凭借其在中文期刊数据库市场上极具影响力的市场地位,对续订价格始终维持着较高涨幅。2021年,中科院集团CNKI数据库订购费用达到千万级别,该数据库高昂的订购费用已经成为中科院集团资源引进中的“巨无霸”。

该通报还称,2022年,中科院与CNKI数据库双方就费用、订购模式进行多轮谈判后,CNKI数据库给出的集团组团方案在成员数量、单价价格方面条件相当苛刻。所以中科院考虑用维普期刊数据库和万方学位论文数据库替代CNKI数据库。

“它可以用万方,但万方只有一部分期刊,不如知网,知网是涵盖了全部品类,全国只有这么一家。”一位从事图书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在几年前就把中文的纸质期刊订购给停掉了,全部采用电子期刊,导致中科院更依赖知网。”

知网价格高,在学术圈内早已不是新闻。刘斌告诉记者,已经有很多科研院所和高校向自己反映知网价格太贵,每年呈10%~20%的增幅上涨。“知网不是今年一年涨价,而是年年都在涨价。但科研院所和高校图书馆的经费拨款不会每年增长10%~20%,财政拨款跟知网的价格涨幅是完全不匹配的。”

记者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发现,不同的院校对知网的产品采购价也不同。以2021年的招标公示为例,价格较高的有超过或接近200万元/年,例如北京理工大学采购价格为294万元,北京师范大学为198.35万元,清华大学为188万元。价格较低的一年不到百万,例如中国语言大学约64.46万元,复旦大学82.5万元,兰州大学87.5万元。

记者还注意到,知网的价格在部分学校逐年增长,以部分高校签署的最近三年采购合同为例,2020年至2022年,北京语言大学的知网采购价从50.5万元提高至65.45万元,涨幅约30%;中南大学则从135.5万元涨到150万元,涨幅约10.7%;武汉理工大学从115万元涨到127万元,涨幅约10.4%。

2012年12月31日,南京师范大学就发布公告称,CNKI中国知网数据库商家涨价过高,次年1月将暂停使用。2016年1月5日,武汉理工大学图书馆一纸声明直言知网“涨价离谱”,并称自2000年以来,同方知网对该校报价每年涨幅超过10%,2010年到2016年的报价涨幅为132.86%,年平均涨幅为18.98%。

2016年3月31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开发布的《“中国知网”可能中断服务通知》也称,知网数据库商涨价过高,可能无法续订。2021年1月,集美大学图书馆也发布公告称,由于知网数据库资源价格不断上涨及预算原因,图书馆对订购方案进行调整。

虽然过高的价格涨幅频繁激起高校抗议,但后期大部分学校还是会因为知网数据库资源内容的不可替代性选择继续合作。“有些师生也离不开知网,需要发表论文,会倒逼学校续订。我们从业十几年也都用的是知网,它时间久、种类全,收入的期刊和媒体资源是其他几家的几十倍。”刘斌说。

前述图书行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国内来说,现在知网已经具有垄断地位了,大家都依赖它,最主要的是文章的发表、查询基本上都是通过知网,离不开它,就在这个过程中它逐渐垄断,拥有绝对的议价权。”

打不起的官司

中国知网所属公司为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明亮,注册资本100万美元,隶属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600100.SH)知识产业网络本部,同方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则是清华控股。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知网由清华大学与清华同方共同发起,始建于1999年6月。

根据中国知网官网数据,知网目前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7万家机构用户,年下载文献总量达到20亿篇次,用户涵盖高校科研、党政企及其智库、公检法军、医药卫生、中小学与农村,其中高校用户覆盖76%的世界前500强大学。

在刘斌看来,知网在过去的确抓住了商机,满足市场需要,逐步发展到市场内一家独大的地位,才有了现在绝对的议价权。“尤其东部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当时确实需要这种产品,知网适应市场需求,还是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

同方股份于2008年上市,其第一份财报数据显示,同方知网2006年营收2.74亿元,毛利率为48.5%,并自2007年一直稳定在50%以上,最高时候毛利率达到72.1%。营收也从2006年的2.74亿元一路高涨到2020年的11.68亿元。

刘斌认为,知网的目光是敏锐的,但后期知网收费太过高昂,并不合理,且其获取资源的合法性问题存争议。

知网的主要客户就是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师生,不可忽略的是,这个群体同时也是其主要的产品来源。“知网并不具备原创能力,而是将市场需要的产品经过排列组合,再打包卖给客户。”刘斌解释,如果将科研院所和高校师生看作一个整体,就相当于知网用了作者的作品,再卖给作者。但就知识产权来说,作者的产品再以销售的方式卖给作者,使用权还是作者的。

“不得不承认,作者通过知网得到了更广的需求面,这是平台的贡献,但平台本身没有核心生产能力,还是要依赖购买者即作者的作品,应该保持一个大家能接受的合理利润。目前知网利用它在市场的垄断地位,形成了一个强势的销售行为,不仅超出学校和科研院所的承受能力范围,很多个人也是买不起的。”刘斌说。

越来越多的问题随之暴露。此前,在2021年12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的老教授赵德馨起诉知网一事成为热点新闻,知网擅自转载其160多篇文章,没有一分钱稿酬,赵德馨下载自己的论文还要付费。

“我个人维权是次要的,希望能保护知识产权和知识分子创新的积极性。”赵德馨接受媒体采访称,自己从2013年开始上诉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赵德馨胜诉,获赔70多万元。

该事件立刻引起议论热潮,但在其背后,还有相当数量的作者面临同样的问题却无法解决,只能吃哑巴亏。一位受访者告诉记者,自己有两篇论文未经同意就被传到知网,其中有一条下载量高达3000多次,但至今没有收到任何稿费。“我去找当初刊发文章的杂志问过,他们说并没有授权,是知网自己抓取的。”

2021年12月10日,知网发文《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说明》向赵德馨道歉,并称自2019年起,中国知网已开通作者服务平台,所有作者一经实名注册,即可无限期免费使用自己的作品,管理自己的学术成果,并随时跟踪其研究成果产生的学术影响。

“赵教授退休之后才有精力打官司。一般教师很难做到维权,因为在职期间还要凭借发表论文评职称,一打官司知网就删掉作者全部文章,这是一件很矛盾的事。”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赵虎律师告诉记者,“很多老师跟我抱怨过知网,在知网下载自己的论文要付费,这也是不公平的,单纯从法律上来讲,我建议大家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权。”

将产品卖给生产者

知网的论文一般都来自哪里?

刘斌告诉记者,除了全网抓取内容二次加工,知网主要获取渠道是与一些学术期刊达成协议,杂志社将文章廉价卖给知网,几万元钱一年,或附赠知网浏览卡、阅读卡。刘斌举例称,省级期刊一年两三万元,对发行量大的期刊来说,一篇文章最低至几分钱,上传到知网摇身一变,就售价几元甚至几十元。

刘斌进一步向记者解释,对期刊来说,看重的并不是这两三万块钱,而是知网平台的影响力。“一方面,对学者或作者来说是好事,作品能够得到更广范围的传播;另一方面,媒体也想在知网上有他们的声音。”

“但这种合作实际上有严重的不对等,报纸期刊没有议价能力,知网有很强势的议价能力。”刘斌说,“这里还牵扯到权力链条的完整性,杂志社未经作者书面同意或保留字据同意,将其作品上传到互联网,这种转授权行为就是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赵虎补充道:“这种模式的主要问题是,这些期刊有没有权利将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知网?期刊用的方式是通过告示,说明投稿就视为同意知网收录,这个告示是否能起到这个作用?这也是实践当中非常有争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不能用格式条款去排除一方主要权利,等于排除了作者获得报酬的权利,所以现在有法院认定,这些告示是无效的。”

刘斌还向记者透露,知网在部分合作中与高校签署具有排他性的合约。“有些高校签的条款规定在使用知网期间不许使用其他类似平台,这种不正当竞争是很明显的,即便签约价格会适当便宜,但不会很明显。”

记者就此事咨询赵虎,其认为,如果知网禁止交易相对人与其他人进行交易,就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违反《反垄断法》的。

关于知网是否处于垄断地位,赵虎表示,首先要界定相关市场是个什么市场,再确定垄断地位是什么。“据我了解,和传统的垄断企业相比,知网的盈利还没达到那么大,只能算小企业。但在相对较窄的领域内,知网的市场份额占比非常高,所以如何界定相关市场,对于确定在市场之内有没有垄断地位特别重要,这是一个经济学的分析,不好轻易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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