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评论:虚拟货币不是传销“遮羞布”

日期:03-18
虚拟货币犯罪

来源:法治日报

□马树娟

累计发展会员账户6万余个,层级关系达72层,涉案金额1亿余元……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上海首例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网络传销犯罪案。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区块链、虚拟货币、元宇宙等概念不时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时也紧跟风口、紧蹭热点。如在这起案件中,不法分子就以建立全球生态系统为噱头,以推广区块链技术和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名目,以承诺高额静态收益和发展下线复式计酬为诱饵,吸引用户不断加入。由于采用了拉人头和层级计酬的模式,涉案项目在很短时间内就以滚雪球般的速度发展起来。

相较于传统违法犯罪,这种以时兴概念为包装的新型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更具迷惑性和欺骗性,而且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性更大。针对不断升级变异的新型网络犯罪行为,我国也在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大打击力度。如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修改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时,就结合司法新实践和犯罪新形式,特别增加了虚拟货币交易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为依法惩治虚拟货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了依据。

虚拟货币等时髦概念不是网络传销的“遮羞布”,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也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此案的告破再次警示不法分子,犯罪形式包装得再好,也会有被识破的一天。而综合治理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既需要国家层面与时俱进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加强投资者教育,也需要公众自己擦亮眼睛,不轻信“天上掉馅饼”,如此才能更好防患于未然,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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