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四种支付码诈骗套路 扫一扫背后的各种风险

日期:03-16
微信支付码诈骗

骗子盯上的不只是付款码,还有收款码。

“扫一扫,完成收付款”已经成为最常见的支付手段,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需要警惕的是,有一些不法分子悄悄盯上了这小小二维码,用尽手段,设计出一套又一套的骗局,以达到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

如果有人说有偿借用收款码,你借吗?

如果有人自称银行客服并指引输入银行账户、支付密码、验证码等,你照做吗?

如果有人给你付款却没到账,你会怀疑谁?

如果有人想以18位数字付款码的形式支付,你会告诉他这串数字吗?

在移动支付普及程度如此之高的今天,我们早已可以熟练使用各种电子支付方式,但是面对上述情形,恐怕仍有不少人难以察觉其背后的风险。

案例一:出借收款码可以赚钱?有可能涉及犯罪

去年3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裁定书显示:2019年,时年21岁的大学生曾某恒以1%的佣金受雇于王某军,曾某恒为其提供微信二维码,帮忙收款6134元,并从中获利61元。收款过程中,曾某恒的微信账户被投诉涉嫌欺诈,后被限制收款。曾某恒以0.5%的佣金雇请张某铭提供微信二维码,帮助自己收款和转账人民币72200.64元,后转给王某军及其提供的银行卡上,从中获利人民币310元。

殊不知,曾某恒出借收款码获得的三百多元竟然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裁判文书网显示,曾某恒在侦查阶段稳定供认其和张某铭的微信账户在收款过程中,均被投诉涉嫌欺诈并被限制收款,但为了赚取佣金仍然继续提供微信收款二维码给王某军,因此,曾某恒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客观上仍为该犯罪转移资金,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曾某恒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没有直接参与诈骗算是违法行为吗?对于一审判决不服,曾某恒上诉称: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参与到本案的诈骗活动中,只是以出租微信收款码为赢利目的,且上家从未告诉其行为的用途和所收资金的来源,不知道他们的诈骗手段,也没有从中直接获利;其与上家不存在诈骗的意思联络,也没有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有误,且其自首情节,又是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犯罪所得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小,请求二审对其依法酌情改判,判处较轻刑罚。

二审法院认为,“虽然他们在犯罪的初始阶段与上家不存在诈骗的意思联络,也没有直接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在后来他们各自的微信账户在收款过程中,均被投诉涉嫌欺诈并被限制收款,但为了赚取佣金仍然继续提供其他人的微信收款二维码用于收取他人的被诈骗款项,并转账给上家王某军,从中非法获利,据此可以断定他们各自的行为均系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原判据此所认定的事实并无错误,故该诉辩意见与事实及证据不符,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Tips:天上不会掉馅饼,出租收款码帮人收钱,轻则被限制收款,重则可能涉嫌犯罪。

案例二:莫名收到银行逾期短信?也许有人在盗取支付码

明明没有逾期,却收到信用卡逾期短信?大多数人第一反应是和银行进行沟通,不假思索地拨过去短信中的电话号码,这就有可能踏入了骗子的圈套。

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被告人从QQ网名“保罗”(基本信息不详)处获得他人办理信用卡公民信息后以冒充银行客服人员的方式从网络群发平台上向被害人发送信用卡逾期的虚假短信,并在短信中预留银行客服虚假电话。被害人拨打该虚假电话后再用事先准备好的解码器获取被害人在其手机上输入的身份信息、支付密码及验证码,随后登陆被害人银行卡APP等网络支付平台生成支付码,通过支付扫码的形式将被害人的钱财划走。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案例并非偶发,而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某商业银行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条码支付业务量规模增长,相关异议处理量增多。经调查发现,欺诈分子广泛发送有关信用卡逾期、征信修复等信息,诱导受害人点击虚假链接,录入个人身份、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欺诈分子使用窃取所得的客户信息,冒名注册APP应用软件或电子钱包,并通过其收付款码渠道,窃取受害者资金。

骗子是如何得逞的呢?据分析,欺诈分子利用部分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模式单一、缺乏辅助身份识别手段等漏洞,使用受害者真实的个人敏感信息,冒名注册账户,通过应用端收付款码窃取受害者的资金。并不定期更换设备及IP地址信息,规避风险交易规则。

Tips:付款码支付一定额度内的免密支付,更高额度需要密码或验证码,因此,千万不能随意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密码、验证码告诉他人,以防受骗。

案件三:客户扫了付款码却没收到钱?可能是被套路了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骗子盯上的不只是付款码,还有收款码。2022年1月,云南省陆良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诈骗案件。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因屡次以电子支付扫码但不付款的方式实施诈骗,被警方依法行拘。

既然没有付款,商家为何没能及时发现呢?记者发现,此类骗局中骗子一般是通过两种方式完成欺诈。第一种是利用P图技术,伪造支付成功的界面,让商家误以为完成了支付;第二种是利用语音播报,以假乱真。这种情况下,骗子首先会测试商家收款时是否有语音播报的提示,如有的话,用另一台手机也设置语音到账播报功能,付款时假装扫码支付,实则是付款到自己的另一个手机账户上,让商家听到语音提示后误以为完成了支付。

通常,街边的小商贩忙于招揽生意,或是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或是一时大意,往往就忽略了这些潜在的风险,让诈骗分子钻了空子。民警提醒: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商家要时常注意自己的收款二维码,发现有异常一定要及时检查,防止二维码被人“调包”。在顾客付款后,要及时确认资金是否入账,现如今网络延迟现象已极少发生,扫码后资金迟迟未入账情况一定要引起警惕。消费者与商家在进行交易时,要当面确认好商品和钱款,以免事后发生利益损失。

Tips:收款不能大意,既要看好自己的收款码是否被掉包,又要实时关注收款是否到账,谨防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

案例四:明明是收款为何变成付款?条形码18位数字泄露了

只是报了条形码上的18位数字,能有什么风险呢?这其实大错特错了。

广州越秀警方表示,在工作中发现一种专门针对餐饮店,利用员工对“付款码”和“收款码”不熟悉而实施诈骗的手法。诈骗分子通过拨打餐厅订餐电话谎称消费,在商议付款方式时,诱导餐厅员工提供支付宝付款条形码18位数字,从而由付款变收款。

根据警方通报,某奶茶店员工小麦接到一个订餐电话,对方称可以先付款,晚一点儿再到店里取餐,当小麦让对方把消费金额转账到他支付宝账号上时,对方表示要用另外一种方式转账。于是,小麦按照对方的指引打开了自己的支付宝,并点击进入首页上方的“付钱”项,随后对方要求小麦把页面上方的一串18位数字告诉给他,说是用于付款,此时小麦并没有细想,便把付款码的18位数字在电话里读给了对方,对方称数字过期,要求小麦刷新后再报一次,小麦照做之后,对方说支付不成功,表示稍后直接去店铺购买,便匆匆挂断了电话。不久,小麦发现自己的支付宝有两笔支出,分别被消费了409元和399.82元,此时,小麦才反应过来,自己接到的是诈骗电话。

警方提示,付款码仅用于线下向对方付款时使用,付款码页面包括“二维码”和“条形码”,其中条形码下方有18位数字,商家可以手动输入条形码下方的数字完成交易。请勿透过其他途径泄露付款码页面的任何信息。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商户可以手动输入条形码下方的18位数字完成交易。因此,一般在用户点击付款码数字时都会出现提示,“付款码数字仅用于支付时向收银员展示,请勿泄露以防诈骗”“把这串数字给别人,别人可以直接从你的账户中扣款,该数字只用于付款时展示给收银员”。目前,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的付款码服务,单笔付款金额1000元以下的交易,无需验证支付码或其他交易指令验证要素,超额需要验证支付码。此外,支付公司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用户的免密额度。

Tips:18位数字付款码=付款二维码=付款条形码,千万不能随意泄露自己的18位数字付款码,手机如有丢失要及时关闭付款功能,以防被盗取资金。

(作者:边万莉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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