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集团和京东物流完成集体合同备案

日期:03-10
就业京东京东物流

本报讯(记者解丽)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持续鼓励和支持头部企业与劳动者开展集体协商,从制度层面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新就业形态领域头部企业京东集团和京东物流进行了集体合同备案,并推动落地实施,覆盖职工约31.8万人。

据了解,集体合同通过用人单位与工会或劳动者推举的代表开展集体协商的方式订立,明确劳动者一方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最低劳动标准。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具体劳动标准,有利于整体提升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水平。

为此,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联手,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推动和指导新就业形态领域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在本次集体合同协商中,京东集团职工方协商代表10名,京东物流职工方协商代表共6名,主要是快递员、仓储分拣员、货运司机等一线职工。他们提前收集和汇总了集体合同协商议题,最终选定包括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女职工特殊权益五个方面的协商内容。经双方充分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形成《京东集团集体合同(草案)》《京东物流集体合同(草案)》,经民主程序后审议通过,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其中,本次备案的《京东物流集体合同》,主要是根据快递员、仓储分拣员、货运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的职业特点,涵盖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保险福利、职业技能培训、就业保障等劳动权益内容。例如,在国家规定的五项社会保险基础上,对这些劳动者额外提供一定保额的补充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针对上述岗位的劳动者,根据一线岗位对技能的不同要求,提供多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培训补贴。《京东物流集体合同》全面保障了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在新就业形态行业内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持续优化服务,继续推动行业工会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集体协商,全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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