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支持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郭子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产生、存在着各种形态的资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这具有高度的指导意义和迫切的现实意义。
需要肯定的是,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有着积极功能。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有助于促使各类生产要素有机结合,进而提升生产力;由于天然逐利,在一定程度上,资本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以及创新的产业化应用。
但要注意的是,资本天然的逐利本性也带来了一些消极作用,对此我们需高度警惕,趋利避害,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
近年来,由于认识不足、监管缺位,一些领域出现了资本无序扩张现象,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其中,产业资本过度进入金融业即为典型。个别中小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薄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形同虚设,大股东借机通过股权、关联交易,将中小金融机构异化为自己的提款机,甚至将其掏空,严重威胁存款人利益以及区域经济稳定。
因此,要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有效控制其消极作用,必须规范资本行为,为资本设置“红绿灯”,既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又要支持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首先,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遏制资本无序扩张不是不要资本,而是要在法律法规的“红绿灯”下,引导资本有序发展。
其次,要严格执行已有的法律法规,监管要落实“铁的纪律”,不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宽松软”。以金融领域为例,金融监管部门应常态化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稳妥有序清退高风险机构的违规股东股权,重点打击恶意掏空金融机构的违法股东,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同时,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调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依法将互联网平台金融业务全面纳入监管。
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此过程中,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自主经营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