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虎嗅商业、消费与机动组
作者|黄青春
题图|视觉中国
三天前(1月19日),字节跳动“整体裁撤投资业务,涉及员工约百人”的消息突然在网上不胫而走。旋即,有市场传言称字节跳动此举或与最新出台政策有关(中央网信办已发文否认出台相关文件,并将依法追究造谣者责任);虎嗅第一时间向字节跳动官方求证得到回应,确有调整,“公司决定加强业务聚焦,减小协同性低的投资,将战略投资部员工分散到各个业务条线中,相关业务和团队还在规划讨论。”
为此,社交网络上掀起了一股关于互联网战略投资(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下简称CVC)的讨论。
事实上,过去十年间,无论腾讯、阿里、百度还是字节、小米、美团等头部公司都搭建了CVC部门,以期通过“科技+投资”的双轮驱动加强业务纵深和势力版图——据CB Insights统计,2016年CVC投资金额不过占VC投资总规模1/3,两年后CVC的投资金额便超越了传统VC,如今CVC已成长为一股搅动全球资本市场的力量。
不过,随着互联网CVC行军路线越发激进,各自的势力版图也越发无边界,这显然不符合反垄断大潮下的监管意志。基于此,接下来互联网头部企业都需要重新规划和审视自身投资业务,CVC也会在新的发展逻辑下调整生长路径。
或许,是时候给互联网CVC祛魅了。
互联网CVC,后来居上
首先,CVC与传统VC的差异在于,后者更纯粹追求财务回报,而CVC第一顺位的诉求是在企业内部以投资方式驱动创新与模式扩张,即依托母公司业务优势与被投企业构建出一个庞大的纵深网络。通俗点说,就是互联网大厂以金钱换时间,以时间换空间的手段。
对此,腾讯投资管理合伙人李朝晖曾公开表态,“腾讯投资团队是探索腾讯未来可能性的一个团队,不会把自己限定在某一个边界里,只为腾讯当下的某个战略、某个业务服务”——有趣的是,腾讯投资在2010年第一次当LP时,就投了马云旗下的云锋基金,占比20.31%;2016年,腾讯再次加码云锋基金,占比达7.33%。
当然,追求业务协同的CVC也没耽误赚钱——在腾讯总裁刘炽平2020年初晒出的投资成绩单里,800家被投企业有70余家已成功上市,其中15家创造了超10亿美金的回报、6家创造了超50亿美金的回报,甚至有1家创造了超100亿美金的回报。
其次,在行业特性、业务模式的洞察上,CVC相较传统VC拥有先天优势,这注定两者在投资周期、激励方案等方面进化出截然不同的运作方式。比如,李朝晖在接受《商业周刊》采访时就强调,“我们是一个长期的投资人,资金本身比较长期,没有一般基金三年、五年的限制。”
表面看,CVC与传统VC投资诉求、运行逻辑均不同,似乎两者的直接竞争并不剧烈。联想创投合伙人宋春雨就曾表示,“传统VC在与CVC的合作方式多样,有时是CVC投了我们的下一轮,或者我们投了CVC的下一轮,有时是CVC收购了我们投资的公司……总之,从事实来看,合作远远大于竞争。”
资料来源:IT桔子,FOFWEEKLY整理
有趣的是,公开资料显示,腾讯多次出资做头部机构的LP,包括高瓴、红杉、高榕、启明这样的超级头部——这个逻辑并不难理解,随着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CVC蚕食老牌VC(IDG、红杉、高瓴等)的互联网企业投资份额是必然趋势。
事实上,IT桔子2021年发布报告指出,截至2021年8月底,国内企业风险投资机构中,互联网CVC占21%,已成为排名最高的细分行业。
“风投女王”徐新曾经提出过一个“超级平台”理论:“移动互联网时代没有了区域老大,所有竞争都是全国性战役,所有生意都集中在手机APP上,在这样一个新时代,互联网企业要么做大成为超级平台,要么出局。”
回顾BAT、TMD等互联网头部公司的扩张轨迹,无不是从深耕单一业务扩展至吃喝玩乐再到全产业链条“落子”,链接的服务越多,也越发朝着超级平台跨进。
天眼查数据显示,CVC前三分别是腾讯、小米、阿里,其对应投资案例分别为1407、500、495个,紧随其后的京东、蚂蚁、百度、字节投资案例亦突破200个。
至此,CVC异化为各大互联网公司巩固业务生态的“猎手”。
此前,互联网实验室方兴东等人撰写的《中国IT业20年反垄断历程和特征研究》就指出,“阿里腾讯通过建立生态圈、制定规则,掌握了绝对话语权,对舆论有明显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还基于自身强大的服务生态和资本优势形成派系力量。”
腾讯的社交、游戏基本盘就不说了,其他领域如电商,腾讯通过投资形成了以美团、京东、拼多多三巨头护阵的电商阵营;音乐领域,腾讯旗下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等品牌组成的矩阵,曾掌控在线音乐市场近八成独家版权资源——这样的横向联合无疑利于形成一个利益循环的商业联合体。
图片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这种商业联合体势能有多强大呢?
《新财富》曾撰文总结道:“通过近年5000亿-6000亿元规模的投资并购,腾讯与阿里巴巴分别构筑了10万亿市值的生态圈,5年间膨胀了10倍。相比之下,上海地方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总市值为2.8万亿元;深圳367家上市公司总市值11万亿元。腾讯、阿里的资本能量,甚至能与一座一线城市比肩。”
而且,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后,中小型VC投资机构募资难、投资贵形势加剧,再加上行业洗牌直接影响到投资节奏;反观以“新BAT”(据路透社报道,字节跳动2021年全年收入约580亿美元,从营收来看已经是国内第三大互联网大厂,仅落后于阿里、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大厂账上趴着充沛的现金流,在其生态体系、商业渠道势能下被投公司成长速度远高于传统VC的投后,鉴于此,CVC显然更容易围猎到正在“长身体”的独角兽。
以互联网新贵字节跳动为例,张一鸣带领字节跳动在“快速行军、快速试错、快速调整”的策略下攻城略地,通过投资200个项目(对外投资公司超400家,不乏Musical.ly、沐瞳游戏、Pico等明星公司)将触手伸到了企业服务、文娱传媒、人工智能、保险经纪、数码科技、教育培训、医疗服务、房产服务等十余个赛道。
拆解这200个投资项目不难发现,字节跳动投资诉求多是基于业务、技术的协同和补充,并迅速将外部资源嫁接到自身业务体系,以闪电战的方式在细分赛道“军备竞赛”中达成数据反超,这亦是字节系过去在产品端总能“大力出奇迹”的逻辑之一。
为此,有投资人对虎嗅表示,“事后复盘字节跳动的崛起,业务、投资并进的战略意义被低估了,有时候业务扩张的风险并不仅仅在于业务本身,很多时候还是在于江湖秩序,但张一鸣通过并购成功把细分赛道人才优势融入到产品生态内部,为核心业务构筑了一套自己的进化体系。”
对此,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照峰博士分析称:
“一方面,最近十年,我国互联网平台发展极为迅速,越来越形成赢者通吃的局面,这导致新兴的互联网平台在其出现初期就被现有的互联网巨头收购,不利于创新,不符合国家鼓励创新的政策;
另一方面,现有互联网巨头的市场份额越来越高,覆盖领域也越来越广,这使得他们在经营中并非考虑如何努力提供高性价比的服务或产品,而是思考如何利用自己的市场支配地位去赚取垄断利润。”
最魔幻的地方恰恰在于此,互联网以开放的姿态实现了垄断——互联网通过创新优化了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随之也带来了市场的资源聚集和赢家通吃。
所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认为,工信部从互联互通视角出发去考虑,是对互联网基本精神的一种回归。
对此,一位互联网分析师对虎嗅表示,“监管角度来说,当然希望棋盘做棋盘,棋子做棋子,这样社会和市场才可能百花齐放。不光公司,民众也会成为资源与制度公平的受益者。这种影响会动态演化、潜移默化去改变很多东西。”
从“造神”到“祛魅”
事实上,互联网CVC野蛮生长带来的副作用当下已日渐凸显。
以“新BAT”叙事的移动互联网为例,2016~2021年间三家通过持续并购细分领域潜在威胁的对手,一再提高相关市场集中度:表面看互联网产业不乏蓝海,实际上进入深水区才明白早已红海一片——“新BAT”通过巨大商业势能反哺拉动新业务,该业务的异军突起会使市场竞合陡然失衡。
长此以往,巨头通过投资将触角伸到产业上下游,热钱涌入短期会刺激产业发展、提速部分头部企业的发展,但这也会造成整个赛道玩家差距越拉越大,甚至在行业加速过程中资源会持续逃离中腰部企业,头部公司获得过载的资源倾斜,破坏行业的市场净化能力。
这并非危言耸听,十年前创业者尚能带领公司独立上市、独立发展,如今大多数明星公司身后巨头的意志盘根错节。甚至,很多拿到BAT投资的玩家能在细分赛道将竞争对手逼离牌桌。比如,2017年滴滴程维在接受《财经》杂志专访时坦言,“纵向搞不定只能横向,这是中国特色。”
这从侧面例证互联网头部CVC如今已经形成了一种投资惯性——业务纵深切不动就横向通过资本手段无序扩张,这无疑会让同行业中小企业生存空间越发逼仄。
甚至,在“新BAT”不断加强互联网版图纵深的“军备竞赛”中,派系之间的罅隙覆盖了大半个互联网,选择性屏蔽外链几乎变成一种行业共识,大家画地为牢、自建围城,生态孤岛压力渐显——各家经济体分立,用户、数据、基础设施割裂,创新机制遭受抑制。
这导致原本开放、共享的互联网现在处处封闭、人为设置障碍,手机性能越来越强大,日常操作反而越来越繁琐,连分享资料、临时对话、互传内容都要经历各种复杂的步骤或安装各种app才能实现。
对此,西南证券的研报如此形容腾讯和阿里两家巨头:
“阿里平台型企业的性质决定其本身不产生流量,成功的核心在于赋能 B端商家,C端用户更多地起到转动飞轮的作用;腾讯是 C端流量性格,立足于 2C消费级互联网的核心赛道——人与人的 SNS网络,具有吸引并锁定流量的天然优势。
所以,腾讯收的是过路费,是基于免费产品的巨大流量不断开发更多的增值服务。而阿里收的是税,其商业模式的本质在于为企业提供平台、支付、物流、内部管理、云等服务并掌握定价权。”
可见,不论是C端(用户端)还是B端(商家/企业端),阿里、腾讯掌控着中国互联网生态绝大多数领域的话语权。人们陡然发现,这成了一个“少年变恶龙”的俗套剧本——原本腾讯、阿里系产品通过市场化运作带来极大便利和创新,并推动了产业变革。如今,在获得用户广泛认可,资源头部聚集的情况下,反而开始露出赢家通吃的狰狞。
跳出商业层面回归应用本身,数据原本是用户的私人资源和权力,商业利益本应在合理保护消费者隐私的基础上让消费者获得更多的选择自由,甚至是超出消费者预期;而互联网巨头在发展过程中却通过技术的先进性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来间接限制用户选择自由(屏蔽外链)。
所以,无论老BAT还是“新BAT”,其生态外围的藩篱不过是将公共流量变成自身平台的利益筹码,同时这种限制和屏蔽行为也影响了信息的自由流动和互联互通——用户薅过的羊毛与便利,终将被中心化的数据库编织成数据牢笼以“驯化”用户的视听娱乐及消费习惯,这亦成为大数据时代个体难以逃脱的阿喀琉斯之踵。
《人类简史》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甚至认为,随着算法效率的提高,个体权力将越来越多被大数据剥夺,用户不再是独立个体而变成了平台的“产品”——“目前,人类有可能变得与家养动物相似。他们在巨大的数据处理机制中生产大量数据并被作为高效芯片发挥功效,但它们几乎不可能最大化开发其属于人类的潜力。”
也就是说,数据资产如同石油一般正成为新型生产要素。《新财富杂志》曾撰文写道,“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的重要性现在已被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远,前所未有。”
所以,监管的担忧在于,巨头加速膨胀挑战垄断边界的同时,也开始挑战“游戏规则”。鉴于此,必须扼制这股投资蛮力对公平竞争及市场创新带来的伤害——2021年,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首次迎来修订,反垄断的顶层设计也进一步更新;甚至2020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来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
此后,阿里巴巴、美团、腾讯等互联网头部企业接连遭到反垄断处罚。其中,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被处182.28亿元巨额罚款;美团实施“二选一”涉嫌垄断行为被罚34.42亿元;腾讯、阿里、美团、百度、京东、58集团等10家互联网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均被处以顶格50万罚款。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黄晋认为:“这些年对平台经济发展监管都是综合性监管,因为考虑到创新对社会的促进作用,监管时会允许试错,为的是不断在试错中发现问题,再寻求规范。如今开始制定规则就是回应市场关切的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垄断等问题。”
就如同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说的那样,“当企业变成一头垄断的‘野猪’时,就应该防止它到处乱撞。”
行文最后,我们不妨换个叙事视角来审视反垄断会浅显许多:自然界中鲸鱼原本傲居海洋食物链顶端,但当鲸鱼死去后尸体便会沉入海底供养以分解者为主的生态系统数十年(科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作“鲸落”)。
鲸本生于海,落而万物生——这不止是生命的终结,也是生命的开始。